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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梦

拾梦

   下班刚回到家,还来不及放下背包,手机便响了起来。该不会是又叫我回去加班吧,飘云拿起手机极不情愿地“喂”了一声。

   “飘云吗?我是天蓝。”一个极富磁性的男青年的声音飞入飘云的耳朵,振颤着飘云的心灵。

   “你是天天天空湛蓝的天蓝?”飘云以为自己在做梦,急切想证实这不是梦。

   “对,对,对,你没忘记我,你一定不会忘记我!”对方的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兴奋。

    飘云的心绪立刻万马奔腾般翻滚起来,这就是愿意为他守候一生的男人,他爱飘云至狂却为了理想又舍飘云而去的男人吗?往事顷刻之间将飘云淹没,飘云的心忍不住一阵阵疼痛。原来,他并没有从飘云的心里消失。

   那年,飘云20岁,是云南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是一朵到处游离的云。

   深秋的一个午后,云大的银杏道上黄蝶飞舞,飘云穿着一袭淡黄色的长裙在银杏道上轻歌曼舞,飘云愿自己化成一只黄蝶,溶入自己钟情的秋色黄蝶。

 

   很快,飘云的裙摆里兜满了黄色的精灵。飘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摆弄着黄蝶,把她们制作成一张张精美的卡片及一幅幅生动的标本。

   正当飘云为自己的创作自鸣得意时,突然一个瘦高个戴副近视眼镜的大男孩站在了飘云面前,用手抚摸着飘云的杰作,并赞叹道:“真美!”

    “谢谢夸奖。”飘云得意地说道

   他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用略带讥讽的口吻说道:“我是说黄色的杏叶犹如一只只神秘的精灵,很美,却被你囚禁、扼杀、蹂躏,真让人伤心!”

   “什么?”飘云只感到被污辱,被亵渎,一股热血直往脑门冲。

   飘云把自己的杰作全部狠狠地砸到他头上,强忍住快要溢出眼眶的泪水转身狂奔。

   “喂,你的伞。”后面传来他的喊声。

   飘云却什么都没有听到,飘云所有的孤傲和自作聪明第一次被人否决,简直就是痛彻骨髓的致命一击。飘云恨死了他。

   飘云由骄傲变得自卑起来,飘云恨那个大男孩。飘云想忘掉他,忘掉那天的不愉快。但每次痛恨他或想忘掉他的时刻,恰恰是在加强记忆。

   他的魔影无处不在,渐渐地在侵蚀着飘云的骄傲。

   一天,飘云正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悄悄地梳理自己紊乱的思绪,那个讨厌的大男孩突然站在了面前,他冲飘云一笑:“对不起,请原谅我的鲁莽,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你。”说着,他把伞递到飘云跟前。

            飘云一把抢过伞,狠狠瞪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

   “嗨,你叫什么名字。”他在飘云背后大声叫道。

   “李家麻(谐音:你家妈)。”飘云不怀好意地回敬道。

   背后是呆若木鸡的他,如坠雾里,傻傻地琢磨飘云的“怪名字.”

   在落寞、孤寂的日子里,那个大男孩的影子突然闯进飘云空白的大脑。飘云被吓了一大跳,但还是偶尔会想起。

  • 飘云收到了一封没贴邮票的信。

  打开信封,里面装满了黄灿灿的银杏叶,中间夹着一首诗:

秋天,黄色走廊,黄色的蝶儿

翩翩起舞

美丽的精灵

在云中穿梭

偷窥我

心底的小秘密

我的面庞和天边的彩霞一样

需要这秋风来降温

 

囚禁在庄园的精灵

探出脑袋

想抓住风的翅膀

云游天下

我的手轻轻一抖

星星一般的精灵

开始漂洋过海

追风逐月

 

  诗的落款是“天蓝”。

  是那个讨厌的大男孩,飘云肯定。天蓝就应该是他的名字了,还算是一个不令人讨厌的名字。

   每天,飘云都会收到一封信,署名都是天蓝,每封信都是一首小诗和几只黄色的小精灵,诗写得很有灵气,只是渗透着淡淡的忧伤。

   慢慢地,飘云对他不再讨厌,甚至有点说不清是牵挂还是思念的感觉。

   飘云开始企盼他每天一首的小诗,飘云开始期望能和他相遇。

   飘云打听到他叫天蓝,是中文系研一的学生,是云大有名的“诗仙”,只有飘云这种孤陋寡闻却自以为是的家伙不知道他是谁。

            在被他奚落的同一个地方,飘云再次遇见他。

            飘云仔细打量他:温文尔雅,却透出一股掩饰不住的桀骜气息。

   飘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速加快,脸刷地一下变得通红。

   他用调侃的语调轻松地和飘云聊天,让飘云的紧张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飘云友好地告诉他自己叫“飘云”。

   他惊奇得睁大眼睛,过了片刻,他“不怀好意”地笑道:“难怪,你只是广阔天空里的一朵飘云,故一直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飘云才忆起他叫天蓝,飘云一下子窘得不知所措,他却哈哈大笑起来,说:“我是天天天空湛蓝的天蓝,有了我,每天都是蓝天白云。”

           飘云红着脸低下了头,但飘云默记了他所说的每一句话。

   校园的黄色走廊、图书馆、电影院、食堂开始多了一对形影不离的身影,那便是飘云和天蓝。

   每天,飘云和天蓝从普希金谈到雪莱,再到莎士比亚,最后是天蓝用他略带磁性的嗓音附在飘云耳边轻吟他每天为飘云写的一首小诗。

   每次吟完,他都会揽飘云入怀,轻吻着飘云的耳垂和秀发,然后喃喃地说:“时光能在这一刻停留,那该多好啊!拥有你我便拥有了整个世界。”

   飘云便调皮地搔他的胳肢窝,然后扬起头大声叫嚷道:“我要做一朵飘离天空钻到地洞的云彩,让你永远抓不住。”

   他便紧紧抓住飘云叫道:“今生你休想逃离我的魔掌,你是上帝为我制造的一朵云,一朵永远飘在天空的云。”

   转眼,飘云大学快毕业了,而天蓝也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到了哈佛去读博。

   天蓝要到美国留学,而飘云也要为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奔波。

   天蓝执意要让飘云出国陪读,并说凭他的能力除了搞学问外再打工养活飘云,一点问题也没有。

   飘云也相信他有这个能力,然而,飘云觉得自己又不是一只“金丝雀”,而自己是有理想有事业的女孩,是需要独立的。

   他们为此事争执不下。

   天蓝第一次发怒:“你难道就不能为了我放弃事业吗?再说,你是女孩子,事业心不用太强,有我,你的一生会很幸福。”

   飘云也被激怒了:“女人就非得靠男人生活吗?亏你还是研究生,还这么大男子主义。难道吃好穿好就叫幸福,我又不是木偶,我是有思维有理想的人。”

   他们第一次大吵,为了所谓的将来。

   天蓝快要出国了,他带着一脸的疲惫和憔悴出现在飘云面前:“你真的愿意让我们的感情就这样轻易地逝去?”

   飘云摇摇头:“你不可以留下来吗?我们可以一同开创未来。”

   他忧伤地一笑:“好男儿志在四方。”

   飘云回以他凄然的一笑:“好女儿也需要事业和独立。”

   他们分手了,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将来和事业。他们彼此的心都在滴血。

   这一别,竟已达五年之久,他们毫无对方的音讯,他们彼此都需要治愈伤口。

   而今天,他却突然出现了,的的确确的出现了,这也绝对不是梦。飘云的心开始澎湃起来。

   飘云不顾男朋友正在等她吃饭的事实,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前去和天蓝约会。

   他比以前更容光焕发,举手投足间完全是一副成功男士的潇洒和自信。只是眉宇间有一股淡淡的忧伤。只有敏感的飘云才感觉得出来。

   互相寒暄过后,天蓝说飘云一点也没变,只是比以前更加靓丽和成熟了。接着,天蓝还告诉飘云他现在已是一家国外大型企业的总裁助理,并已经出版过多本诗集,在诗坛可谓是小有名气了。他还说,金钱和事业他都已经拥有,也可以算是小有成就的男人了,但他总觉得心底遗失了什么,多年以后他才发觉他遗失的东西便是飘云__他的至爱。

   他还说他此次回国的目的便是寻梦,寻那段让他刻骨铭心的爱情,他要让他的生命完美无缺。

   飘云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狗或小猫,现在又要被主人重拾。

   飘云问天蓝:“你每天都做梦吗?”

   他说:“做,而且经常梦见你,因此我认定你是冥冥之中上帝赐给我的礼物,故而我一定要找到你。”

   他说得很坦然,也很幽默,但飘云却一点也感动不起来,也笑不出来。

   飘云淡淡一笑,接着问他:“你梦里的内容都会一样吗?”

   他笑着摇摇头。

   飘云再问:“你梦里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都重现或说是存在吗?”

   他奇怪地摇摇头,说飘云还是以前那个老爱问问题的傻女孩。

   飘云或许真的有点傻,但飘云却不得不按自己人生的信条来生活,或许那是飘云生存下去的勇气和支柱,那也是飘云骄傲的资本。

   飘云轻轻地告诉他:“那就对了,人不可能做重复的梦,梦也只能成为回忆,是拾不起追不回的。”

   天蓝正愣神之际,飘云站起身来要走,他突然明白什么似的,急忙拉住飘云的手:“云儿,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会用我毕生的精力来呵护你,给你幸福,相信我?”

         “我男朋友还在等我吃饭呢,每天他都一定要等到我回去才肯吃饭,我得赶紧走,他肯定等饿了。”说完,飘云抽出手大步离去……

 

(200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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