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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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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两条人命,走向天堂寻路

作者:黎乐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2568      更新:2017-09-08
文/黎乐

一个女人生个孩子,到底有多痛?是生与死的边缘之痛。子宫收缩的力量,达到人类所能忍受的疼痛的极限:“十级”,比烧伤烫伤还疼的疼。而子宫自然收缩已经疼极,再滴注催产素,等于是外力加强这样的收缩。
那一刻,但求一死。若丈夫爱她,不用跪地,早遵从了她的要求。一个拥抱,就是力量,给她生的勇气,不至于在她疼到无助。这一时,想起古时一个职业,助产婆,此人当然由家人所请,围着产妇转,给予鼓励给予动作,让生死边缘的那个女子,知道亲人给予的助力一直在。
但现在这个女子,现代人物的这个女子,一步一步走向窗台,每走一步,能够感受到的家人的暖意在哪?那么一个产房,护士医生在哪?就硬是没有一个人看到那个阵痛频频之后早就不可能有什么力气的人,每迈出一步的那一种产妇的迟缓?她不可能笑着走向窗台,她不可能走得很快接近窗台?此时的人呢?
窗台有那么高,姑娘,你是怎么上去的?一个生孩子的地方,窗台竟然能够敞开?中国传统的坐月子里,最不能的正是产妇不能吹到风。既然不让家属进入产房,又没有医护人员在产房守候,作为医院医护人员的责任与担当何在?医院,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
医院,不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吗?就因为每个女人都要生孩子,漠然了?从入院那天起,都是先支付医疗费用,就建立起了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就必须提供起相关服务。连个看护之职都没有,你凭嘛凭嘛来的那么多理由?
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关系由来已久,这个结果无论是怎么造成的,那也不至于要一个临产28小时痛得死去活来的女子来承担。没有家人陪伴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人跟踪监护?此时,身边的亲人,周围的医院环境,你们给了她什么?要顺产,要顺产,28个小时了还要顺产。那些疼还不够,还要加催产素。自然生产原本就疼,有了疑难比如胎儿大了些,胎位不正,脐带不正等等等等,全是非自然了,那些痛,只会加大而且是巨大的疼痛,最疼的部分,就是产妇丈夫签字的那部分:“催产素滴注。”谁来给柔弱的女子一个方向?在产床上,一个女子、衣衫不可能整、随时让人牲畜似地任看任摸任动,她还强撑了出入,为什么能自由出入?证明没有人在身边。她疼,她要决定自己剖宫还是不剖宫,这时的权利明明在自己的手上,但法制呢?医院的法规呢?所有的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偏偏能来制约着。
更大的制约,正是千百年来,这女人生个孩子,天经地义不说,人家不是个个这么过来的吗?对不起,女子,你乖乖听话就是,我们是为了你好。“产科是产妇的鬼门关,也是世相人情的浮世绘。”以疼痛之躯跪下,以无助的眼泪哀求,那些冷漠,那些石头,逃不掉。
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看来,我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若有爱,为了爱的结晶,也会坚持;若被爱,感受到温暖,也会心安;若无爱也无感受到被爱,当绝望来袭,她找不到让自己坚持下的理由。
“要求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要求静脉滴注催产素,谅解意外。”
好生生硬的两行字。归于医院?归于家属?她的BB尚未出生,却是一条鲜活的生命,话不定就是一个李白或者李黑,BB没有任何污染与杂质,干干净净的一个个体。BB没有招谁惹谁,却丧失了生的权利。这时候,不想去回顾这么一个事件,更耻于说及有一个人叫做丈夫!还有一个词,叫做医者父母心!
既然什么也选择不了,那么,女子该有权主宰自己的身体,有权为自己降低痛苦,女子的肚腹、女子的产道、女子的子宫,凭什么要那么一个家属来赋予权利?凭什么已经交付费就必须保障最大安全的医院,不能作出正确的处理?
主体意志明明是自己唯一的主宰,明明应该有权对它们做出任何处置。这时候,医院不给,家属不给,而自己的生死,这一时,到底谁说了算?
生与死,那么近,什么是人性?什么尊重什么爱情,离她到底有多远?女人只是一台生育的机器,爱情已然远了,生命的尊严也远了,生有何欢?对家庭、对家人、对医院,最为核心的尽最大努力确保产妇生命安全,都不存在了。医生怕担法律责任,没有了医生职业的尊重,没有了对患者生命的敬畏。自己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没有自决权。一个男人不能抵御外界的压力,撑不起一张保护网,她能走向何方?
一个女子,用两条人命,走向天堂,寻路!
愿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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