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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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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这五年

作者:沈南乔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3304      更新:2017-05-09
文/沈南乔

起意写这篇讲述我写作生涯的小文,是下午看到《晶报》女主编们的一段对话:
“女人一到五十,心里就会咯噔一下。”
“事实上,女人一到二十五岁,心里就会不停咯噔。咯噔咯噔咯噔咯噔……”
我觉得挺风趣的。
而二十五岁对我而言,很重要。
现在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6日下午18:06,是该享用晚餐的时候,我决定空着肚子扛饿写完这篇小文,回顾我的写作生涯。

25岁:两地烟火

2010年,我25岁,整体来说,混得不是很如意。换一种高尚的腔调说,人生陷入了迷茫。
我觉得那种毫无起色的人生不是我想要的,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我开始做不同的尝试,用不同的面孔,不同的表现形式尝试,最终发现,如果一个人混得不如意,多半是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出了问题。也有可能是,脑子不好使。
然后我决定辞职,离开待了很多年的北京,一方面准备度过人生的难关,一方面打算重塑我对这个世界,以及自己的认识。
老大不小的人了,说不干活就不干活,总是要个理由的,于是我对家里人和外界说,我打算当个专职作家,为心爱的写作事业奉献青春。这种理想主义的话,在当下,还是能蒙到不少人的。
实际上,我并没有多喜欢写作。
群里有读者问我,大大一天当中什么时候最有创作的欲望?我很诚恳地告诉她,我一天当中任何时候都没有创作的欲望。
25岁以前,我出了一些校园文,这些文,都是LOLI时代留下的梦,有人给钱,我就出,编辑让我写什么,我就写什么。
编辑诚然让我的书卖得不错,但出书这件事从未给过我快感。
25岁,我回湖南怀化时,除了我发誓不会动用的稿费,就只有一个皮箱,和卡里仅剩的几千块。也很欷歔,如果不是因为写作,我的整个青春还剩什么?一只装不满的皮箱,一点可怜的余额。
25岁的我有天照镜子,发现自己眼角有了细纹,吓坏了,立刻倾余额给自己买了套兰蔻,买完兰蔻,卡里就只剩下几百块了。我是个一不做二不休的人,于是用那几百块请一个朋友去凤凰玩了几天,回来后,只剩下10块钱。
指望家里人是不可能的,大家都是有体面的人,谁也不想用钱恶心谁。
实在没辙了,我决定写本网络小说赚钱,我找到某网站的主编说,我来给你写书吧,写了大概十天半个月,终于被恶心到了(没有攻击网文的意思,就是被自己那种写网文的态度、方式恶心到了),毅然悬崖勒马,宁肯喝西北风,也不再干这种鬻文的事情。
决意不写作后,我开始大量的看电影,阅读,黑白颠倒地思考人生,回顾青春。
那段时间,我参悟了一些事情,有了一些发自内心的感慨。等到那些感慨沸腾到不行,我终于打算认认真真的写一本书。
一本关于“求不得”的书,一本关于“身陷迷津”的书,一个关于青春伤痛,关于“理想破灭”的悲剧。
为了出版,我决定把它写成一个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最初名叫《两地烟火》,最近出版了,被改名叫《我有多爱你,时光它知道》。
这本18万字的爱情故事里,我真正想写的只有几千字,比如:

“往前一步,就是另一番人生,她依稀看得见那前路人事嚣沸,她不知道那条路上会有什么等着她。她只知道,现在这条路上,已经没有什么在等她了。”
“一个人的生命一定比她的爱情更长久,无论你多爱一个人,都不要为了他失去自我,而是要从他身上获得你想要的一切。如果有天,你的世界里没有爱情存在了,你还能借助他给的一切技能,好好活下去。”
“我下辈子,下下辈子,永生永世,都不想再遇见你了。”
以及陆城南跳楼自杀前,对爱人说的那句:“我的人生还很长,前方有很多很好的东西在等着我,可是……没有你的前方,我已经不想再走过去看看了。”

……

这本书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全书所有的人,都有或美好或龌蹉的追求,但那个追求最终都变成了一场空。
唱摇滚的小混混在遭遇冷场时发誓“总有一天,他们会认真听我唱”,他拿爱情换理想,最后理想爱情都破灭,生无可恋,自杀了事。
暗恋少女十年的少年,成年后终于有能力拥有那个女孩,最终却因命运捉弄,永失所爱;
渴望真爱,渴望站在舞台上的少女,接连被两个男人背负,身败名裂,最终看破一切,回归最平凡的生活;
踩着男人上位的媒体女大亨,在垂老之际终于等到了爱情,却生生逼死了爱人……
……

老读者纷纷抗议,说罢买此书,买了书的也在微薄上留言说没法接受,也有过激的在购书网站开骂。
其实所有的质疑都无所谓,读者买不买书也无所谓,有没有人看这本书,更加无所谓……这本书是我用来存放回忆,用来夹带私货的,我放肆地写在书里写了我最爱的音乐,我最爱的乐队X-JAPAN,我最爱的那首promise,我的窦唯,我可怜的贾宏声,以及我和朋友们的故事。
我夹带了给promise的乐评,夹带对hide的追思,写了好多像散文一样的大段落,我迄今仍然觉得那些文字漂亮极了,我可以自恋地捧着它翻来覆去看,直到我看腻。至于别人喜欢不喜欢,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这番话大概是要得罪出版公司的。我不知道当初他们为什么决定签这本书,我写给他们的书,都不是他们擅于出,或者有把握能好卖的类型,作为言情小说,这两本书可能都缺乏诚意,但这家公司上上下下的编辑每次只看三万字就很爽快地过稿了。
这让我对这家公司充满感恩。这份感恩会是永远的。

26岁:青春是爱你的时光

我终究还是吃完了晚餐,才来继续写26岁的事情,我完全没有料到,我如今已变得这样啰唆,一个小时都打发不了一篇日记。
26岁这年,我完成了人生的修行,找到了可以稍微改变自己命运的法门(本人拒绝就这个问题进行答复),我变得快乐、幸福,开始行好运。
这年,我认识了我的朋友阿范,他是个老师,也是个搞话剧的,还是个画画的,很有才华,很傲慢又很孩子气。我加入了他的话剧社,每周五从城市的这一头跑到城市的那一头,一起搞工作坊,和一群大学生、社会青年做话剧的排演、训练。
那时候我已经是个相当开朗的人,孩子们都和我玩得来,阿范说我是个把心对世界敞开的人。尽管我怀疑我是否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敞开,但我觉得他很聪明。
经常置身于18、9的少年群里,我的身心都有年轻化的趋势,我通过他们不断回忆起我的青春。我的青春,那么切实地存在他们的一言一笑里。
于是,我打算写一本特别青春的书。
我决意要特别真实地刻画一群孩子的青春,不,是人生。
我从主角5岁时的故事,逐年写到他们18岁,故事的主体是他们怎么成长的。我写了他们在青春期里特别青涩安静的爱情,他们的爱情只存在于眉梢眼角里。有资深读者说,这是个很大的手笔,一般作者不会这样写爱情故事,很可能没人看,也不会出版。
但写的时候,我对我当时隶属的文化公司非常有信心,我坚信就算我写得再奇葩,他们都会出的。
在我眼里,青春的某一部分是这样的:

“青春就是爱着那个不对的人的时光,你为这个人付出全部关注和等待,领受了所有隐忍与无奈,到头来却是画地为牢,自我束缚。等到有天你意识到这点,你会像壁虎断尾那样将这个人从心里剜去,放自己一条生路。然后,你的青春就结束了。
但是,就像截肢的病人一样,即使那个伤口愈合,你还是经常会感觉到被截去的肢体还在,它的某些部位还在疼。
所以,等到多年后再回忆青春,它便成了一场经年不愈、无药可解的幻肢痛。”

书原名叫《青春是爱你的时光》,出版后,更名为《我只害怕我爱你》,读者们大多喜欢这个故事,我也喜欢。但也有人不喜欢,嫌男女主角比杨过和小龙女还惨,常年不能见面,见面还故作冷漠,活生生错过十五年,爱情戏份也欠奉。
更多的反馈是嫌他们成年后的故事太匆忙。在此,我要做个统一的解释,关于成年后,故事匆忙,原因有三:1、彼时合同要求全文不超过16万字,太长的书,公司不好定价。我写完少年部分,已经14万字了,只得用3、4万字匆匆截稿。2、我本身也只想写好一个青春的故事,成年后的爱情纠葛,很多书里都有,也许比这个精彩。3、我个人的驾驭力有限,当年,我对长篇的极限只有20万字。

27岁:陪你到时光尽头

27岁,我和阿范一起去上海参加了臧宁贝发起的非职戏剧研修,臧爷是话剧界里很牛叉的人物,40几岁人,但不知道修炼了什么邪门秘术,看上去像个30不到的小青年。
研修活动有来自全国各地20个不同身份的青年,有大学教授,有律师,有软件工程师,有唱摇滚的,也有学生还有我未来老公。与我不同,他们大多搞了好几年话剧,有的甚至有去日本、法国演出的经历。
和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一比,我只好扮演那个破罐子破摔的角色。
总之,臧爷很看不起我,觉得我是去打酱油的。为了让他看得起,我在一次抽签后,发挥了我写故事的能力,排了一出我迄今为止觉得挺不错的戏,演员三个,我和两个男的,其中一个,变成了我老公。
在上海的那些时间,大家每天都被臧爷关在某个创意园区的大排演室里,被他逼得突破想象力的极限,时而被要求演一个长毛的杯子,时而 被要求用一把凳子做道具演出“怀疑”这个主题。
总之在那段苦闷又有趣的日子里,我和以后要变成我老公的这个人渐渐彼此熟悉了。我不难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感情上,他是那种敌不动,我不动,敌骚一尺,我骚一丈的人。但他对自己没有很正确的认知,总端着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来面对身边的女性,最终把自己蹉跎到我手里了。
和一个人从恋爱到决定结婚,期间充满太多故事和波折,也有太多的感悟。
敲定婚事后,我决定写本关于“婚后恋爱”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陪你到时光尽头》。
《陪你》这个故事,内核是在沈沅先生和孙菀的一番对话:

“我曾经和上百对情侣聊过天,让他们回答对方做过什么让自己感动的事情。男人们总能说出很多:女孩在车站等他很久,做手工给他,帮他洗袜子,给他做料理……女人的回答却惊人的一致:没什么让人感动的事啊。因为男人们没有像杰克那样把救命的门板让给她们,也没有打败‘绿魔’,将她们从生死一线的关头抢救出来……现下的女性,大多是《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不到香港沦陷,不到男人冒着枪林弹雨回来救她,她永远是觉不到真爱的。”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骨子里都是自私的,现下的男女多自私,在爱情上斤斤计较,互相角力,孙菀和卓临城就是这样一对互相角力的恋人。但他们最终在我的笔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时光》是个相对成熟的爱情故事,虽然不如前两个故事刻骨铭心,但相对圆融有趣,篇幅又长,且多元化。读者多喜欢这个故事。
有人问我,男主人公卓临城的原型是不是你老公?还真不是。他哪能跟人卓少那样风流善谑?但我想,就算真拿一个完美得像卓临城的男人跟我换,我也未必答应。

30岁:逆光而行

时间一晃来到了四年后。现在是2017年4月19日的上午11时。四年后的我,已经失去了20多岁时蓬勃的表达欲。不久前,我私心最喜爱的一位作者发了一封长信给我,向我吐露心声,而我对着那封让我心潮澎湃的信枯坐半晌,只回了一句话,大意是我快得失语症了,不太想说话,你别介意。
岁月忽已暮。
我大概终于过上了普世价值里的幸福生活,但这幸福是拿一颗敏感纤细柔弱的心去换的。
生活是那样的艰难,人总是要陷入“拿起剑我无法拥抱你,放下剑我无法保护你”的两难,而我再也无法拥抱过去的我,连带过去的一切。
书出版前的几天,我突然很想一位在25、26、27岁时陪伴我的异性好友,一个很单纯的少年。在27到30岁这段抛弃自我的时间里,我也把他打包抛弃了。我明明可以找打开QQ找他,他的头像仍像过去一样永远亮着。可是我没有那样做,而是百度出他暗恋的那位姑娘,把那个已经成为名人的姑娘的所有消息都看了一遍,因为我知道在某个时间,或者很多时间里,他会和我做同样的事情。
就是在这样的状态里,我写了《逆光而行》。我把三年里所有的表达欲都放进了这本书里。
《逆光而行》是我写得最累的作品,为什么累,有多累我已经不想再回忆咀嚼。写文章后段时是我身体最糟糕的时候(阶段性的不好,不是得啥绝症了),我几乎每敲下一段话,就得向后一躺,在床上躺一会儿再爬起来。就像一次次被打倒的拳击手,一次次被打倒,一次次靠潜能站起来那样。我永远忘不了。
好在这个故事没有烂尾。
这个故事,原名叫《如遇沧海》,是我写作多年来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它的主题是救赎。一个人这一生,总会遇到一些人陪你共度黑暗,但陪你看见太阳的,往往是另一些人。更悲哀一些,也许只有自己陪自己共度黑暗,然后永远看不见太阳。
我喜欢故事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的那一句“也许你的飞机会迫降在我的雪山上”……该相遇的人总会相遇,哪怕以最魔幻的一种形式。
而最好的爱情,就是有天你发现,这一生所有的际遇,都只是为了遇见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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