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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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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那幅画,在进入我的视野时,是从一条宽阔的泥路开始的。它随意地铺向一个倾斜的堆满沙子的河岸,当油彩转入稀薄并慢慢变干之际,一只残破的船桨遮盖了它——在这种遮盖之下,你无法知道路后面会是些什么。
       对于绘画,我并不陌生。我的母亲,那个最漂亮也最有天赋的女人,她的画就像一支小夜曲,平缓,柔和,然后,她会用一个颤音来终止,就像榛鸡终于按捺住了对黎明的歌唱。何瘦鹤,他以及那几位曾经的老师,他们的画很写实,色彩有如古代的宫廷画那般光彩耀人,很容易被视觉接受,但同时,也具有易被人遗忘的才华。胡泳不同,他那些灰蒙蒙的,难以捉摸的景物,就像一只不肯露面的夜莺,你可从深不可测的浓荫中听到它如银弦一般倾泻而出的声音,但走近并试图用手拨开那些草丛,便会导致一片一无所有的寂静。
       我得承认,胡泳确实是位特别的老师。他几乎从不教我怎样构图,怎样上色,更不会费尽苦心地拿出一块面包告诉我,它与石头是多么的相像。
       “风怎么画?通过火苗。它其实存在于火苗之后。”
       这位美术老师,时至今日,虽然已有十多年再没见过,但他的音容笑貌,我仍有着深切的记忆:一头微卷的齐耳长发,两道眉毛从远处看就仿佛是连在一起的,和身材毫不相符的手指,纤长、柔软,总是从一个对角线切进画面中心,而笑,那浮在嘴角的一抹微笑就像雪一样平静,也和寒冷一样持久。
       我转到了胡泳的画室。我在那里度过了很平静的一个月。一个月后,不知从哪天起,日子突然变得有些胡里花哨,各种带着怪异色彩的事情接踵而来。先是庞洪俊到画室的次数少了,就是来,他也很少跟胡泳呆在一起,他们就像走马灯似的,这个一进来,那个便出去,而且,庞洪俊不再说“他的画就和他的人一样帅”这样赞赏的话,他说的是另一个名字:叶柳儿。
       我见过叶柳儿,那个一头波浪卷发的女人,早在我到画室的第一个早晨就见过。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她是谁。我们没有交谈。她很年轻,皮肤罕见的白,她有气无力地倚在门边,仿佛忧戚已掏空了她躯体的所有力量。我推开画室门的时候,她瞥了我一眼。那是令人终身难忘的一瞥,荒凉得就像时过暮年的荒野。
       胡泳当然也认识叶柳儿,他告诉我她曾是他的学生,并说她有相当好的色彩感觉。不过,胡泳又说,你最好离她远一点,她,精神有点儿问题。

       灾难发生在九月。
       那时候,梅泽仍在为工作的无法落实而苦恼。他问我他是留在邕州,还是回F县?他说他内心是想回来的,但为了以后能给我更好的生活,也就考虑要不要留在城里。不过,他又说,小焰你希望我在哪我就在哪。
       面对这种征询,我不知该如何作答。我想起那个火热的夏夜,梅泽谨慎地坐在我身边,“你觉得……”他欲说还休,手一遍遍在椅子、花瓶和镜子之间游走。床头有一块手表,他把表拿起来,“时间过得真快……” “过得真快……”他重复道,然后看看我,似乎不知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小焰,我爱你……”我不知他是在下结论还是在问我问题。我躺了下去。
       舌头舔进耳朵,身上那个男人谨慎的动作就好像是在探测一艘远古时代的沉船。地上的毛毯在微弱的光线下,看起来就像一道颤抖不已的彩虹。“我爱你”,我想起以前,这几个字就像一台忘记关掉的收音机,在我十岁的耳膜里整天嗡嗡作响,那是罗旭阳对阮香怡的表白;“我爱你”,我想起那个痛哭流涕的男人,在面对那具燃烧过后的紫色的身体时,用怎样一种忏悔的语调说出这句话;“我爱你”,我想起护士长,她曾是怎样欣喜若狂地接下那条丝巾最后却又将它毫不留情地扔掉……
      “我也爱你。”我吻了梅泽一下。我将毯子拉上来——不是为了取暖,而仅仅是想感觉一下重量。

       梅泽坐上了那列开往北方的车。与此同时,我的弟弟罗欢欢,也在欢天喜地中拉开了他三岁诞辰的帷幕。
       罗欢欢三岁大寿。可对有些人,无论是那些前来参加宴会的孩子还是那个不停咀嚼着泡泡糖的十二岁少年来说,那个蛋糕都显得太大了:几乎和小寿星一般高,几乎和小寿星一样重。但这又有什么呢?对罗旭阳来说,这实在不算什么。如果不是因为罗小小,不是因为罗小小的母亲,这个满面春风的男人还会更慷慨。他去医院的次数已越来越少,而存进流向医院的那本存折的票子,也越来越薄。确实,他很无奈,漫漫八年光阴,他已为这对命中注定的母女消耗掉了太多的物力和人力,他开始觉得委屈,觉得后悔——如果当年他心肠再硬一点,在探视时那个植物人时敢将那个抽吸了几毫升空气的注射器举起,那么,他的生活无疑要好过许多。可惜他错过了那个机会。只几秒钟的犹豫,罗烈焰就像一道闪电般一把将注射器从他手中夺走。女孩的举动让他更委屈,更后悔,甚至是气愤了。
        “清醒一点!我是你父亲,听到吗?父亲!”
       然而这句话在女孩听来,是多么的可笑。这个男人,从来就没搞懂过那躺在床上的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一个最专横又最迷人、最苛刻又最深情、最残忍又最天真、最让人害怕又最渴望得到的女人,一个从不知妥协、从不改变初衷,对这个世界富有傻瓜般的热忱同时又抬起脚将一切踢进虚无的女人。对这样一个女人,对这女人身上掉下的肉,罗旭阳怎么能报以侥幸去指望她乖巧柔顺呢?他不止一次规劝女孩不要那么尖刻,那么粗暴,因为他是她父亲——去你的!父亲!女孩冷笑一声,点上一支烟。她的样子看上去很快乐。她脸上擦了些粉,嘴唇刻意修饰过。她跑到街上,跑到幽暗的娱乐场。父亲!她玩味着这个词。她再掏出一支烟,身边的小伙子立刻拿出火机为她点上。她笑了。她认出那个点烟的小伙子是她小学时的同学,可他没有认出她,以为她只是个从外地来找乐子的女孩。点烟时,他的手因为激动而微微发抖。他问她是谁,家在哪里。她又笑了。她想起那张铁架床——再没有人怀念那女人,他们开始打听这个看上去像个外地人的女孩的名字,开始在她身后窃窃私语,指手划脚——他们谈论她,可却不知道她是谁,家在哪里。
        “谁都无法要求她去为孩子洗澡或是换尿片,她的血液里没有这些东西。”
       十九年前,那个慈爱的教育局长叹着气这样对他的女婿说。他,他们都为此感到苦恼——那个年轻的母亲,几乎从没有为她的孩子做过洗澡和换尿片这样的事。不过,却有人看见她整晚都坐在摇篮旁,一边翻书,一边若有所思地盯着正在里面睡觉的那个小东西。

       罗欢欢的三岁大寿。
       在这个喜庆的日子,所有人都笑容满面,都里里外外地走动,高声交谈。没人怀疑罗旭阳的儿子将来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身上的每个地方,每点可爱聪颖的细节,都预示着这点。是的,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让人称赞,让人羡慕的。不像他的姐姐,那个吝啬、冷淡和刻板的怪物,她无论是神情还是举止,人们从不可能从中找到一丁点预示好运的气相。不说别的,光是那双眼睛,那游移的、难以解释的、闪发着黑火般光芒的眼睛,只要看一眼就让人感到浑身不自在——这样的人还是少理会为好。
       今天是个好日子。
       无论是挤满吉祥白云的蓝天还是蓝天下那一张张笑眯眯的脸,都显示出今天是个好日子。在这样的日子和美食面前,罗烈焰不在就不在吧,至于那个不停咀嚼着口香糖的十二岁少年嘛,这种年纪的孩子,也总会找到自己恰当的去处。可罗欢欢呢?他怎么也不见了?真不像话,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这样一个重要人物却居然不在场。真不像话,这是他的节日,他不在就什么意义也没有,而那个烘烤得恰到好处的大蛋糕,也就再没有人能那样随心所欲地给吞咽下去。
       “欢欢,欢欢。”
       年轻的母亲叫了起来,罗旭阳叫了起来,所有在场的人叫了起来。
       一开始,那些叫唤声还是满含欢欣的,但渐渐的,声线变高,变快,最后,随着一声令人头皮发麻的尖叫“啊,啊啊——”全场寂静无声。
      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个三岁的小男孩本该是端坐在那张大椅子上的,可现在,那身华丽的小背褂却象一块刚从染缸里拧出来的布,奶油和血水横七竖八淌了个遍。那不是被宰杀的鸡血,而是,那个可怜的小寿星自己的血。那血从他的鼻腔,嘴巴甚至是耳朵里流了出来。一些血渍已干了,东一点西一点地结在衣服上,看上去就像一只只哀怨的羔羊眼睛。
       一场意外。只能是这样。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愿相信这一幕,可依然,这只能是一场意外。当然,在确认这是场意外之前,有人怀疑过罗烈焰,但有老实的人证实说他看见罗烈焰自节日开始十分钟后便出门去了。那老实人在说出这些话时,神情显得很是难过。他是全镇有名的老实人,他在这个世上已活了四十年了,从没有人听他说过任何一句谎言。老实人说真的,说他一直坐在大院门口,没看到那个讨人嫌的女孩进来。老实人第一次为自己的真话感到难过——他感觉自己辜负了所有的猜测,所有期待的眼睛。他的心情就像为一个罪犯开了脱,但他没办法,那个罪犯并没有犯罪,而他,那个老实人,这辈子没什么出息,诚实是他惟一拥有的最牢固的财富。
       人们相信了他,但复杂的心情又使得他们不得不冷落那个老实人。他们口中一边说是的,我们当然相信你,一边不自觉地挪着步子,好像出现这样的事后,再靠近那个老实人自己就会沾染上什么罪过似的。
       所幸的是,在老实人怀着难过的心情离开后不久,欢欢的哥哥,也就是那个悲伤得几乎站不住脚的少年这样抽噎着说:
       “我看到弟弟捧着块大蛋糕走出去,我找了他好久……呜呜,我找了他好久却……”
       那块蛋糕有多大人们知道,罗欢欢有多喜欢吃蛋糕人们知道,而一个小男孩为了避免被打扰品尝美食而独自躲起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他却未免太心急太不幸了,结果被噎住,结果噎住后重心不稳而栽倒在地:意外。这就是事实。
       “小焰姐,你说,欢欢会不会因为吃太多的蛋糕而被噎死掉?”
       当我跨进门槛,看着罗旭阳那疯了一般的神情,看着罗欢欢青紫的脸庞,以及那个男孩那双悲伤无辜的眼,汽球自手中撒了一地。
        我相信,罗欢欢是被噎死的。千真万确。

       罗欢欢死了。
       他被葬在糖厂后的荒地里。本来,罗旭阳是执意要将爱儿葬在屋前的那棵石榴树下的,他说这样的话,他就能每天陪着孩子,能跟他再说说话。遗憾的是,这已不再是当初的F县,而已是,F城。城市的管理自然与县一级不同,就算罗旭阳是当地有声望的人物,可他的儿子毕竟还只有三岁,他的才华还没来得及展示给这个社会,因此,人们在哀悼的同时,也只能架起悲伤欲绝的孩子父亲,将那个小天才葬到了郊外的荒地。
       欢欢下葬后的两个月里,我一共去过那片墓地三次。除了怀念之情,还有另一点:欢欢的死让我重又想起我那位早逝的哥哥。在罗旭阳的一生中,前后有两个女人为他生下儿子,两个儿子都同样可人又同样短命。我想,他们当中无论是谁,如果活着,如果成长,必然都会比我出色。许多时候,我都惊异于自己的生命力何以如此顽强,我在烈火中降生,出生后,疾病几乎从不曾舍我而去:肺炎、伤寒、痢疾,荨麻疹……前前后后,我得过的病加起来不下十种。但我从不曾死去。不管体温高达40度,不管严重的脱水让我昏迷长达数小时,还有痛得几乎让人宁愿死去的肠痉挛,我都一次次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就是这样一个生命,本来是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的。可我还是到这个世界来了。就在那片高高的野蛮的玉米地,我的父亲,那个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的男人,他走在田野,刚好碰上正在采摘野乌梅的他的妻子。夕阳的余晖洒在女人修长的身体上,野果将嘴唇染成了透明的绛紫,山茱萸的花簇在裙边铺了一地。面对此情此景,年轻的男人再也控制不住了,他快步走过去,一把将女人按倒在地……沉浸在狂热中的罗旭阳绝不会想到,就是那一次激情放纵,竟使女人那几乎是无望了的扁平肚子再次隆了起来。一粒固执的种子自此在野地里萌生。这粒种子孱弱,品相不良,却远比她那两个诞生在温床上的儿子要顽强。她甚至顽强到要与他终身为敌。

       生命是一种多么大的嘲讽啊,你希望留下的,总是急急离你而去,你所憎恶诅咒的,却总在身边莹绕不绝。我相信罗旭阳憎恶我跟我憎恶他是同等的。我们曾有过爱吧,但一场大火将它烧掉了。漫长的岁月,琐碎又绵绵无期的生活重压,已使我们冷漠如陌路。我的所有生存意义,就是母亲,他的所有生存意义,就是那个天才儿童——在这一点上,也许我比他更占优势。只要阮香怡一息尚存,我的仇恨就不会消减,我的力量就不会消减。可他呢?那个小死人只需一个昼夜,就已把他的两鬓刷白,把他的脊柱压弯。
       “为什么死去的是他?为什么?”
       这句满含悲愤的话似乎是在质问苍穹,但我明白,罗旭阳质问的其实是为什么死去的不是罗烈焰而是罗欢欢?身为罗旭阳之女十九年,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在他眼里,虽然我冠以他的姓氏,但我早已不能称其为女儿——天下没有一个女儿会那样期盼能有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来碾碎自己的父亲,不会在自己的枕头下藏下一把锋利的刀,握刀的人曾发毒誓:一旦躺在床上的那个女人死去,那么,这把刀将挑断那个使她毁灭的男人的喉管。
       当然,罗旭阳不可能知道那把刀,他知道的只有那永不消除的敌对的目光,以及那双讨债鬼一般的手——就是这个扫帚星使他的生活一而再,再而三地跌下低谷。若说阮香怡的病是这对父女敌对的根源,那么,罗欢欢的死则是他们敌对的高潮。罗旭阳疯狂了,儿子的死点燃了他心底多年的积怨。他双眼发红,像头受伤的野兽般恶狠狠地瞪着我,他认定,那天一定是这个不说话的贱货做了什么手脚。她恨他。他清楚。一直很清楚。
       “我非揍死你不可,什么女儿,婊子养的狗东西!”
       罗旭阳咆哮着,然后,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我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