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狐网

都市·言情

首页 > 小说 > 长篇小说 > 都市·言情

第二节

那是下午五点半的淮海西路,车来车往,川流不息,一天中最后的阳光此时温柔而疲倦,慢慢给淮海西路上的每一座建筑,镀上一抹薄薄的金黄。
我站在一家高级成衣店橱窗前,定定注视着橱窗里穿着时髦女装的人偶,人偶目光空洞地与我对视,像是挑衅一般,它鲜红的唇角勾起一丝妩媚的笑意。
我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快要结束时,女主角也如现在的我一样,心如死灰地站在这样一个橱窗前,一尘不染的玻璃反射出她的侧脸,而近在咫尺的模特儿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仿佛在怜悯,又仿佛是在嘲笑。
唯一不同之处在于,那个女主角很美丽——侧脸苍白却秀丽,身材匀称,凹凸有致,一举手一投足仿佛就能令无数男人发疯。
可我不是,我丑的很,眉毛稀疏,脸色蜡黄,身体瘦弱的像是一张纸板,现在的女人都以纤瘦为美,可难民式的纤瘦显然不在审美范畴之内。
我情不自禁地冷笑一声,面无表情地对自己做出评价:你真可怜,比电影里那个马上就要死掉的女主角更加可怜,没有一副姣好的皮囊,凭什么奢求旁人欣赏你的内在?
更加可怜的是……在被陈一剑抛弃之前,在那场美梦被残忍地打破之前,我竟然短暂地遗忘了这个事实,以为这世上真正有那样一个人,可以不爱庸俗的外表,只爱我的灵魂。呵,所谓的灵魂啊。
我瞪着洁净的玻璃窗,只想痛哭一场,可是无论如何都哭不出来,心中只剩下空空荡荡的阴冷与麻木,仿佛随着陈一剑的离去,我的魂儿也被同时抽走了一般,我原本一个人,在这人间倔强而孤独的活了二十四年,还以为自己已经足够的独立,足够的强大,可是老天偏偏要把陈一剑推到我的眼前,试炼我,引诱我,然后轻而易举地摧毁我。
我的手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莫名地,我感受到了一股黏糊糊的不安,这股子不安犹如一潭散发着恶臭的沼泽,看似风平浪静,却总能在出乎意料的时刻致人死命。
“不会有事吧?”我凝望着远处,喃喃自问着。跟陈一剑在一起的时候,我还什么都不懂,是陈一剑哄骗着我,跨过了一道又一道的底线,而现在,陈一剑拍拍手轻轻松松地离我而去,要是我有了他的孩子……
我心底一哆嗦,简直不敢继续想下去了。
包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呆了呆,赶紧手忙脚乱地拿出手机。
陈一剑的名字出现在我的手机屏上,一闪一闪,那样刺眼。我紧紧盯着那个名字,不想接听,可又不舍得挂断。
很快,陈一剑的名字变成了未接来电,而他,没有打来第二个电话。
我仰头,眯起眼睛望着火红火红的天空,残阳如血,并不能领会地上那些微渺人类的悲哀喜乐。
良久之后,我用尽全身力气,终于又一次拨通电话,却是拨给另外一个人,一个距离我数千公里之遥的,一位故人。
仿佛再也无法忍耐一般,我的声音中,渐渐染上无助的呜咽:
我的丑已经是被认证的事实。
从小学开始,我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丑。班上的其他小女孩,都有着白嫩的脸蛋,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与粉红的嘴唇。可是每当我面对镜子,镜中的自己只有蜡黄蜡黄的脸色,扁扁的鼻梁与厚厚的嘴唇,以及一对稀稀疏疏的眉毛。无论哪一条,都不符合传统的中国审美。
只有母亲夸过我的眼睛——母亲说我的眼睛是“杏仁眸”,纯黑的瞳仁中总是闪烁着灵动的神采,使人心生怜爱……
可是仅仅一双美丽的眼睛又能怎么样呢?美丽的宝石镶嵌在华贵的底座上,那叫相得益彰,美丽的宝石镶嵌在粗蠢顽石上,那叫暴殄天物。
丑陋是比贫穷更加糟糕的原罪。贫穷尚且可以遮掩,丑陋却无处躲藏。美女就算浑身上下全是地摊货,照样有人因为她娇丽的容颜而称赞她,爱慕她,丑人就算披金戴银,穿爱马仕的大衣拿普拉达的包包,大抵也只是丢人现眼,多作怪罢了,更何况,我不过是一名最普通的学生,哪里有钱去买高级服装,名牌包包来粉饰自己呢。
因为丑,我从来都是一个人,我不奢望有人与我做朋友,可是丑难道是天生的原罪吗?从小到大,我连偏安一隅都做不到,每进入一个新的环境,总是要变成同龄人嘲笑的对象。
还记得上初中时,我时常要被那些不懂事的半大小子欺负,他们取笑我,抢我的课本,把用完的草稿纸揉成纸团,在自习课上永不疲倦地往我身上丢。这些事,老师不知道,其他同学往往看热闹不嫌事大,也从不劝阻,我那时候太小了,十几岁的小女孩,日复一日地活在恐惧中,除了一个人默默躲在角落里哭,并不知道该如何反抗。
要如何反抗呢?他们人多势众,他们死皮赖脸,他们轻蔑地说:“乔月,你可真丑啊。”
时间久了,连我自己都快要接受这个事实——丑,便是与生俱来的罪过,丑,就一定要比其他人承受更多的苦难。
直到司晨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司晨不是上海人,改革开放以后才跟着爸妈移居到上海,并且很凑巧的成为了我的邻居,与我住在同一条弄堂当中。她很漂亮,并且清秀,是让人嫉妒的长相,可是,她少了一条腿。
我们都是被歧视的对象,然而在那件事发生之前,我们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那件事却凑成了我们的友谊,我们都没有想到,彼此会成为对方一生的羁绊。
那是一节普通的自习课,班里的顽劣男生闲得无聊,照例要在我身上找乐子。坐在我后排的一个男生拍拍我,假模假式地说:“我钢笔没水了,能把你的墨水借给我吗?”
我把墨水递给他时,他的手却明显地往后一缩,墨水瓶掉到地上,顷刻间溅了我一身,而男生瞅准了时机,哈哈笑着向全班宣布:“你们看,乔月像不像咱们生物书上的黑花荷兰猪?”
在一片哄堂大笑中,我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反应,也许已经被欺负的麻木了吧,我只是想默默地忍受过这一场风波,却没想到,司晨会为我出头。
司晨的声音细细的,但是轻易穿透了班上同学的笑声:“你们不要欺负乔月了。”
所有人的目光顷刻间集中在司晨身上,那个男生脸微微变红了,他大概没想到会有人反对他,脸红之余也有了点恼羞成怒的意思,他吊儿郎当地走到司晨面前,言语中明显地带了威胁:“不欺负那个丑八怪,你是想让我们欺负你么,残废的?”
司晨回瞪着他,毫不畏惧,一双明澈的眸子里是尖锐的眼神,仿佛要刺破天光,“你动我一下试试?”
男生冷笑:“我就动你怎么了?残废的,我要是打你,你连跑都跑不掉,还不如那个丑八怪呢。”
司晨则不甘示弱地回应:“你动我一下,以后我出什么事都是你的责任,你家赔得起十几万几十万的医药费么,白痴?”
此言一出,却是把那个男生镇住了,我冷眼看着那男生的嚣张气焰渐渐熄灭,恶狠狠地扫一眼司晨,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到底没敢对司晨动手,反而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位置上坐好了。
自习课后,我走到司晨的座位后面,小声对她说:“谢谢你。”
她转过头,笑靥如花地看着我,同时郑重地向我伸出了右手:“乔月,我们以后做朋友吧。”
我眼眶一热,当即紧紧握住她的手:“好。我们做朋友。”
就这样,我和司晨变成了真正的好朋友,少年间的友情纯白真挚,犹如早春盛放的第一株白玉兰。由于比邻而居,我们手拉着手上学放学,一起吃饭一起学习,有时候甚至要借住到对方家里,夜晚熄灯之后继续窃窃低语着白天未来得及说完的悄悄话。
很多时候,我默默注视着身边这个美丽却身负缺陷的女孩子,总是忍不住生出一种幻觉——难道是老天看我太过可怜,特意派司晨来拯救我的么?
“乔月,乔月,你在想什么呢?”司晨摇一摇出神的我,献宝似的递给我一张纸,“快看看,这是我画的,怎么样?”
午后明媚的阳光透过窗子,洒在半旧的课桌上。我把雪白的道林纸铺展开来,一时间睁大眼睛,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司晨用铅笔,画了一张我的画像。
道林纸上的我微侧了脸庞,及耳短发显得利落又俏皮,一双眼睛被司晨放大了,画成日本少女漫画里那种大大的,很卡哇伊的样子,唇角微翘,笑得含蓄而温柔,正是我平常笑起来的样子。
司晨画的正是我,可又不是我。或者说,司晨画的是“美化版”的我。
我垂下眼睑,苍白的脸颊晕上一层淡淡的红,心里说不上是感动还是酸涩:“司晨,我没有这么美。”
司晨却正一正神色,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画的是想象中的你,在我心里,你就是这个样子的。”
司晨说:“三天后是你的生日,喜欢这个礼物吗?”
我当然喜欢,我太喜欢这份礼物了,从小到大,容颜都是我最大的伤痛,从未有人夸赞过我的美丽,可是在司晨奇妙的笔下,我却真的美丽了一次。我收下了这份礼物,十几年,几十年都过去了,就算司晨早已离开,距离我大半个中国之遥,就算我读了大学,读了研究生,与陈一剑相识,相爱,又被他抛弃,历经了许多人世间的风霜雪雨,这张黑白的简单画像,却一直被我视如珍宝,伴随身侧。
司晨,我好想念你……
我和司晨一路互相扶持着,共同走过了三年多的青春时光,尽管初中毕业后,我们没读同一所高中,但毕竟还同在一个城市里,每个周末,我都会去司晨家里接她,她拄双拐,我就扶着她,走过大街小巷,看遍这大上海的繁华风景。我们笑语连连,谈天说地,仿佛这世间最普通的少女,尽管我们一个丑人,一个残疾人,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总是会受到许多不怀好意的指指点点。
然而突然有一天,司晨毫无征兆地给我家打来了电话,电话中,她不复往日的明澈,只是一味地求我出来见面,我马上意识到司晨那边出了事情,没有任何犹豫,我套上外套就奔出家门,去见我那唯一的挚友。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是一个酷烈的夏日,日光惨烈如殇,司晨一个人畏缩在公园里的一棵大树下,眼神空洞,神情绝望。
我被司晨的样子吓到了,我拼命地摇晃她,试图让她清醒,“司晨,司晨,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跟我说啊……你只有把事情告诉我,我才能想办法帮助你啊!”
司晨愣愣地盯了我许久,倏忽间泪流满面。
她的叙述颠三倒四,含混不清,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能勉强知道她变成这样,是与一个男生有关——一个她很喜欢的男生。
但再深入的东西,比如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跟司晨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我却实在无法搞清楚了,我只能徒劳地拥抱着司晨,一遍一遍安慰着她:“别哭,别哭,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切,总归会过去的……”
良久之后,司晨终于止了哭泣,可是她再开口说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乔月,也许我以后会离开上海。”
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你要去哪儿?”
司晨声音清脆地向我吐出一个地名:“新疆。”
“去新疆?为什么?你明明不是新疆人,而且你现在……”
司晨说:“我不是新疆人,但我父母年轻时在新疆当知青,一呆便是十多年,我也是在新疆出生的。”
她笑一笑,笑容悲伤,“我不喜欢上海,上海太拥挤,到处都是人。我也不喜欢上海的天气,湿漉漉的,雨一下起来就没个尽头。最近我总是做梦,梦见小时候在新疆的场景,天很高,一碧如洗,大地很寥廓,远远望去只有黄澄澄的沙漠和成片的白杨林。我想这是故土在召唤我回去,横竖我已经这样了,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我不喜欢的地方耽搁生命。”
司晨并没有马上离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之后,我只觉得自己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远,隔阂仿佛越来越深,我越来越无法理解司晨的精神世界,这个曾经最开朗最明媚的女孩子,现在渐渐变得阴郁而寡言。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们高考了。我深知人丑就要多读书。我将一切的希望都堵在了这唯一的出路上面。我的长相不能让我的父母骄傲,那么我也不能够再让他们失望,终于,在头悬梁锥刺股般的努力下,我考上了一所国内的一流重点大学,我的梦想之地——A大。
司晨却高考失利了,没能考上大学,高考之后,她没有再与我见面,仅仅向我发了一条道别短信:“乔月,我走了,有缘再会。”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回了新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她离开了上海,离开了我的生命。
渐行渐远渐无书,司晨决绝而轻易地离我而去,等到我们再一次恢复联系,已经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8月30日,在那炎炎酷暑下,我独自一个人,拖着沉重的行李,抵达了A大校门口。
我痴痴地凝望着A大威武遒劲的校牌,脸上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一抹淡淡的,满足的笑意。
我终于是来到A大了!
A大,我毕生的梦想,那么多个孤独的日日夜夜,那么多的汗水与付出,我将自己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岁月全部用来念书,每天早出晚归,做了无数张卷子,背了无数首唐诗宋词,无数个数学公式,物理法则,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真正成为A大的一员。
而现在,我名正言顺地以新生的身份,昂首挺胸地走进学校。我觉得一切都圆满了,自己的人生,从来没有这样好过。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我知道自己不是那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可如今,我纤薄的身体里充满了无穷的能量,让我恨不能奔跑,跳跃,与世间所有人分享我的喜悦。
只是当我顺着学校马路走了十来分钟以后,却有些犯难——父母忙于工作,未能与我一起过来,而A大又实在辽阔无比,我孤身一人,初来乍到的,竟然找不到女生宿舍了。
犹豫片刻,我不得不拦下迎面走过来的一名男学生,“同学,请问……女生宿舍该怎么走?”
男学生之前仿佛是在神游天外,被我打断思维后,他托了托眼镜框,从上往下仔仔细细地打量我一遍,然后居然一个字都没说,颇有些不耐烦地伸手往后一指,便傲慢又无礼地就此走掉了。
我瞪着那个傲慢男学生的背影,紧紧抿了嘴唇,一瞬间,仿佛兜头一盆凉水浇下,令我的心情糟透了。
我带着巨大的行李箱,强迫自己忍住已在眼眶中的眼泪,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不能丢人,不能哭。
这样的眼神……呵,我从小到大,已是熟悉之极。
我一直知道自己生得不美,我还知道这年头最不缺的就是美女,大眼睛高鼻梁雪白皮肤的女孩子并不罕见,若是进了高档会所,五星酒店之类的地方,更加遍地都是。且不说那些高级场所,就算A大的校园中,清纯无敌的素颜美女也并不罕见。
可是他怎么能这般无礼?连一点点可怜的尊严都不留给我?
中学时代的噩梦,仿佛转瞬之间回来了。
在我的人生中,因为外貌已然受过许多委屈,按理说那素不相识男学生的一点怠慢并不算什么,然而这毕竟是我实现梦想,踏进A大的第一天,再怎么假装不在乎,我的心底,终归还是有些苦涩的。
我拖着行李箱,不再找人问路了,只是闷头闷脑的一个人慢慢走着,与此同时,我不禁同样神游天外,开始琢磨一些三不着两的东西。
穿过热热闹闹的篮球场,我苦笑着想:自己从小到大,唯一的资本就是学习成绩好,可是又有什么用呢?随着年岁增长,学习成绩之好坏,越来越不是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了。人们总是仰着头赞叹道:嗬,他是大老板!嗬,她是大明星!然后又用微妙的眼神瞅着某个三十岁的读书郎,压低了声音意味深长地说:嗬,他是个博士!
仿佛博士招他们惹他们了似的。
由于不熟悉路,又神魂出窍一般的做了许多思考,我足足花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找到女生宿舍楼,我首先在舍管阿姨那儿登记完姓名领了钥匙,旋即便化身为一名苦力,“吭哧吭哧”地一口气把自己的行李搬上五楼,我辨认一下门牌号,刚想开512室的门,却见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孩子,正懒洋洋地站在512对面打电话。
“我才不要,累死了。”女孩嗲声嗲气地说道,“你不会数数啊,这可是五楼!你难道想要本小姐自己把行李搬上来?你是不是活腻歪了?!”
“去你的,我管你现在有事没事……喏,限你一刻钟之内出现在我面前,不然咱俩就分手!”
“什么?我爸妈?爸妈去市中心帮我买东西去了,别那么多废话了,赶紧给我过来!”
女孩霸气地挂掉电话,然后转头,与我面面相觑,片刻后,她犹疑地开口问道:“你也住512吗?”
我点一点头。
女孩笑了,笑容浮在她精致的脸上,犹如初绽梢头的春花,“呀,那我们以后就是室友了,”女孩伸出手,友好地说,“我叫李洋,你呢?”
我面无表情地与她握手:“我是乔月,你刚才……?”
女孩大大咧咧地一挥手:“是我男朋友!我们一起考上这所大学了,现在他在B区的男生宿舍呢,嫌天气热就不想过来帮我搬行李,哼,想得美,他不出力,难道要我自己扛着箱子爬五楼吗?”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几大箱行李,顿时无话可说了。
良久,我挤出一个勉强的微笑:“我来开门,咱们进寝室呆着,门口可真热……”
我忽然间觉得,自己不再像从前那样热爱A大,倾慕A大了。
因为这所我梦想中的A大,在我开学的第一天,就接二连三地带给我沉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