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地就在我家后窗的外面。
它离我的梦,它离我的欢乐很近很近。
曾经,它以一种卓越与伟大先爱情而占据了我的心。
它以一种鲜嫩、馨香和耐得咀嚼滋养了我的童年。
玉米的那些须,绿的,红的,紫的——
当然还有那些排列整齐闪着金子一样光泽的簇拥着的颗颗籽粒,
那是阳光与大自然所恩赐的诗章。
有许多人不爱读这样的诗章。
有许多人一辈子都读不懂这样的诗章。
他们不知道玉米的根几千年来一直扎在故乡的深处。
他们也不知道玉米有着不事张扬的品德。
他们更不知道玉米是离荣辱和生命很近的一种东西。
尽管玉米的渺小、普通是无以复加的。
我已经走过了六十年的生命路程。
玉米地仍在故乡后窗的外面。
它离我的梦,它离我的记忆依旧很近很近。
它以一种平凡而崇高持久地占据着我的心。
“玉米是神圣的。
人类的生命依赖于玉米。
这是众神的食粮,是众神赐给我们的食粮。”(注)
记着这些话。
记着玉米。
记者属于玉米的永不褪色的品质与光荣。
注:引自法国当代著名作家皮埃尔.加马拉所著《哥伦布传奇的一生》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