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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的“私谊”与“公谊”

作者:朱中原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33337      更新:2015-03-15

  如果把书法批评置于历史的范畴,我们会发现一些十分有意思的事情。还是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民国史的问题吧。
  读民国史或民国人著作,有两个方面必须要十分注意:其一是避尊者讳,其二是公与私分明。尤其是对于有修养的文人来说,这两点是绝不可少的。认识不到这两点,就可能会发生误判。典型的例子体现在梁启超上。
  读梁启超年谱,会有很多地方十分难解,其中两处令我印象深刻。
  一是梁启超与《时务报》另一创办人、总经理汪康年的矛盾。梁启超与汪康年的分道扬镳,现在的不少史料都把责任归到汪康年或梁启超两个人身上,以为两个人政见不合,或处事方式不一,或两人人品问题。实际这是绝大的误读。其实这都无关紧要。梁启超与汪康年均属维新党人,汪虽然与梁政见有出入处,但二人大方向是基本一致的。所以,处事方式或政见不合,绝不是二人分道扬镳的根本原因。或者说,即便是二人政见不合,也不影响两人之“私谊”。那么,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康有为。康有为鉴于汪康年经营《时务报》并不太买康的账,所以有怨气,故借维新变法之机,上书朝廷,欲整顿之,所派之人即是梁启超。康有为安排梁启超创办《万国公报》,因报名版权问题,康办《万国公报》不成而欲以梁取代汪主掌《时务报》。这当然让梁启超十分为难,也让汪康年十分恼火。长袖善舞的康一气之下将《时务报》改名为《庸言报》。梁无法收场,无奈之下,只得辞去《时务报》主笔。但在丁文江所编的《梁启超年谱长编》一书中,对于此类关捩,尤其是对于康有为横加插手之事,却几乎只字不提,只是客观说朝廷要让康有为整顿《时务报》,但并未说康有为主观上要整顿《时务报》。丁文江是梁启超得意门生,按理说应该是护梁而贬康,但彼时,为避尊者讳,丁文江对康之过错却只字不提,只是轻描淡写。如果不对当时的情况有所了解,是很可能会发生误判的。
  其二是梁启超与民国其他政治人物的关系与交情。民初,曾在北洋政府任职的梁士诒、朱启钤、杨度、严复等人,就个人私谊而言,梁启超与此数人关系十分密切,甚至可称得上私交甚笃,但就公而论,此数人又曾为袁世凯洪宪帝制的吹鼓手,梁士诒曾任袁世凯总统府秘书长、代理国务总理,朱启钤乃袁世凯称帝登基大典筹备处处长、北洋旧“交通系”要人,杨度为“筹安会六君子”之首,虽鼓吹宪政,但却长袖善舞,投机袁世凯政府,严复因翻译《天演论》而成为民初思想领袖,深得梁启超赏识,但亦阴差阳错被杨度拉入“筹安会”。此四人者,皆为民国政坛红极一时的风云人物,在学养才识上亦深得梁之赏识,故被梁引为莫逆之交。然梁启超并未因其私谊而一味袒护他们。作为反袁的领袖人物,梁启超曾数度撰文猛烈批判袁世凯及其拥护者,其中就包括上述四人,甚至公开撰文欲将此数人绳之以法。但在上述四人因袁世凯倒台成为洪宪帝制“祸首”而遭全国通缉之际,梁又因怜惜其才而数次致电为之求情。于此可见,梁启超是第一等的批评家,而且是一个有理性、有公心、亦有高尚情怀的批评家,但他把公谊与私谊分得十分清楚。
  当今的书法批评其实就是需要梁启超这种胸怀。书法批评者也可以说是书法历史的书写者。因为你所做出的评判终归是要留给历史的。进入或不进入历史,以怎样的方式进入历史,都会对历史产生影响。你所评判的书法人物和他的作品,也终归要进入书法史。所以,当在面对你的批评与书写对象时,你是否能够以你卓越的史才引领公众的审美评判。这是考验你的批评眼界、勇气与公心的时候。批评者必须要做到学养高、眼界宽、有勇气、有理性和品格良善。如学养不高,虽然有说真话勇气,但无法建立学术高度,如有学养而心胸狭窄,则徒将批评作为私情发泄的工具,如有学养、有眼界而无勇气,则只能成为犬儒知识分子,若此三者皆备,而无理性意识,则徒成情感发泄工具,若前此四者皆备而无良善品性,则批评者势将沦为到处咬人的疯狗。
  中国自古是个人情社会,偶尔说些违心话,做点违心事,写些许违心文章,实属难免,与其说是违心,不如说是应酬。但应酬之作不能作为学术的依据。譬如就上述两个事例来说,书法界同样存在避尊者讳的时候。这无可厚非。但今天书法界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现象,即以各自师承为阵地,互相攻讦。比如本门子弟只说本门师傅的好,甚至能吹上天,以为天下之大,只有自己师傅是第一。这当然无可厚非。若是出于尊敬,吹捧吹捧也自在情理之中。但问题的关键是,吹捧自家师傅不能以贬损别人为前提。可当今书坛恰是如此。吹捧自家师傅的同时,又在不断地贬损别人。也就是说,形成了各自为阵的局面。现在的书法圈,确实形成了一种现象,即每个门派形成了一个玩的圈子,甚至有的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流派,而圈子与圈子之间、门派与门派之间不是和平共处,而是互相攻伐。所以,书法家尤其是同辈人之间,似绝少往来,山头与山头之间,除了自己的学生与弟子买账,几乎互相之间互不买账。这就是缺乏一种公心与包容心。所以,我们对于当代书法史的评判,往往处于一种无序和混乱的状态。久而久之,人们于是就相信,没有谁能够占据话语权,没有谁能够真正把握书法史。说把握书法史,只不过是自说自话罢了。我对于此,心境是十分悲凉的。大家都把批评的秩序搞坏了,于是,大家都不信大家了,除了认自己和所谓的自己人,几乎谁也不认。你说沈尹默不行,我就偏要说他行。你说郭沫若好,我就偏要说他不好,反正书法史又不是你写的。谁说的话能让人信服,就看谁的手段高明,看谁能摆活。可是现在很多能摆活的人其实是花架子,唱得好不等于说得好,说得好不等于有学问,有学问不等于有公心,有公心不等于有勇气。这样的状态,实在是一种恶性循环。书法没有良史,这是书法的悲哀。客观地说,书法界写史的人,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自我的主观的历史观。写唐代书法史的人,往往喜欢拔高唐代而贬低宋代或明代,写宋代书法史的人,也许可能会抬高宋人而贬低明人或清人。写魏晋书法史的人,往往可能会抬高魏晋而贬低汉代。写当代书法史的可能会抬高当代而贬低清代。写个人专史的,可能会抬高自己的研究对象而贬低他人。这与其说是一种浮躁的学风,不如说是一种情感与意气用事。说白了,就是缺乏一种公心。将学术作为一种私心或私情,是万万要不得的。不能因情感而学术,而要因学术而情感。
  所以,一个真正的批评家,应该明确地区分公谊与私谊。不能因意见的不合而成仇敌或互相贬损,亦不能因私交之好而互相吹捧到无边无际。不能将批评作为泄私愤。书法界不能说没有批评家,也不能说没有好的批评家。但一个好的批评家,还应同时具有包容、宽厚、仁爱的品格与气质。不能以批评为目的,为了批评而批评。据我所知,书坛一些人就是因为别人得罪了自己,或迁怒了自己,从而写文章泄私愤。从情感角度说,完全可以理解。被人攻击,自然要奋起抵抗,但因私情而批评,势必会影响批评的公正性和理性。私人事情可用私的手段解决,而不能委诸于公,假公行私。仍然举民国时候人的例子作为楷模。严复和梁启超。两人都是维新派的领袖人物,且两人私交一直非常好,又具有相对一致的政治立场,且二人互有推崇,尤其是梁启超,经常推介严复。严复的“天演论”思想,基本可以说是因梁启超的大力推介而得以成名的。但二人政见亦有诸多不合处。严复即曾多次公开撰文猛烈批评梁启超,梁偶有回应。尽管二人私交甚好,但并不影响二人之间的互相公开批评;尽管二人互相公开批评,但并不影响二人之私交。梁启超仍然将严复作为一个思想领袖对待,并且在严复因成为“帝制祸首”而遭全国通缉时,梁为其求情开脱。类似此种关系,堪为书坛楷模。想起当年陈独秀批评沈尹默,陈独秀的一声棒喝“其俗在骨”,令沈尹默猛然醒悟。沈尹默不以为耻,反以此作为发愤之语。设想,若陈独秀未将沈尹默视为同道知交,断不会有如此之“毒语”。今天书坛谁还敢说这样话?谁又能接受这样话?
  我所说的书法批评,不是狭义的书法批评,而是广义的批评。广义的批评,其实,人人都可以是批评家,人人都可以成为书法史的评判者乃至书写者。但是,当人人都成为书法史的评判者和书写者的时候,书法史恰恰就显得没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了。当非专业的人在书写书法史的时候,往往会干扰公众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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