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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朗读者》

作者:王雁翎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2822      更新:2015-03-06
 
文/王雁翎
 
  《朗读者》是这样一部小说:它既简单,又复杂;既单纯,又丰富。它使你陷入不断的追问中,而不可自拔。诚如曹文轩序中所言:思考愈深,我们对世界的复杂性及理解愈深,我们的认识也就愈深刻。……我们在解答这一个个问题时,都可以获得精神与智力的提升。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魅力,虽然它还不到十万字的篇幅,但它所具备的形象的力量与审美的丰富性,却难以言尽。
  一部好小说,首先要可读,其次可想,最后是想不清楚。
  《朗读者》就是这样一部令人想不清楚的小说。
  
   那些不能朗读的秘密
  
  《朗读者》是个出人意料的故事,不仅在于它有关一场年龄悬殊的不伦之恋,更在于这场不伦之恋自始至终贯穿着“朗读”这一行为。在老公寓正午的静谧中,少年米夏翻开《奥德赛》或《阴谋与爱情》,开始朗读,汉娜在一旁专注倾听,时而击节叹赏,时而嗤之以鼻。朗读,成了他们幽会的例行节目,多年之后又是中年米夏与狱中汉娜唯一的交流方式。“朗读”这种行为消解了这场不伦之恋的情欲气息,而赋之于一层精神面纱,也使读者沉浸在朗读所带来的一种高尚意境之中,并为之而感动。
  但这种“朗读”, 却与男女主人公的人生经历形成了很有意味的悖反。
  一般而言,朗读是一种交流,一种对话,它首先预设了听众,也在听众那里预支了期待。朗读是一种“大声说出”的行为,是一种较为公开的态度。当然不排除一个人独自朗读,在浩瀚的星空下,在旷野疾风吹拂中,或在一间自己的房子,胸中肿胀,脱口而出,大声诵读。这也是一种交流,与沉默的天地万物、与喧嚣的自我,这是人生最孤独也最本质的一种对话,比如屈原的《天问》。
  但,《朗读者》里,男女主人公的人生经历恰恰是不能“朗读”的。
  汉娜不识字的秘密是不能“朗读”的;她充当纳粹集中营看守的经历也是不能“朗读”的;她与小自己二十一岁的十五岁少年之间的不伦之恋更是不能“朗读”的……她人生中遍布的晦暗不明的区域太多,都是不能公开的大声说出的秘密,只适合夜半无人私语时,在眼前一一闪过,在心里独自反刍,没有人能理解她,即使她一生最爱的米夏,也不能!
  多么彻骨的孤独!
  而她,偏偏那么热爱“朗读”,倾听与交流。
  米夏的人生也是不能“朗读”的。当他十五岁那年,凭着少年懵懂而强烈的本能,偶然闯进盛年女人汉娜的人生历程中,就注定了这一点。在人生最易感的青涩年华与汉娜这段不算长的非常情爱经历,使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变得既极端敏感又冷漠无情,使他再也无法天然地混迹于同龄人中没心没肺地傻乐。这段人生最初的强烈而奇特的恋情,致命地影响了他以后与女人的关系:他寻寻觅觅的女人身上,总是有点汉娜的影子。他与她们拥抱,老是觉得她们身上的味道不对劲(汉娜身上那种新鲜的汗味成为他强烈的嗅觉记忆)。他情不自禁地要把其他女人跟汉娜相比较——汉娜已成为他头顶笼罩四野的苍穹,他无力拨开她,为自己换另一片天空。在这片天空下,他面对人生迎面走来的一切:挑战或者责任,都选择了一种逃避的姿态。他终于成为一个沉默、退缩、忧伤的中年男人。
  这一切,都缘于那个沉甸甸的不能见光的秘密。他们因此而孤独,也因此而成为独特的自己。
  谁的人生,又禁得起完全、彻底的“朗读”呢?
  本来,朗读,就是一种舞台上拿捏的姿势,是歌剧的花腔高音,并不适合阅读真实、复杂、寻常的人生。
  默读,也许才是阅读人生的最适合的方式。
    
  电影之短,小说之长
    
  当汉娜在法庭上终于承认那份事关三百多个犹太人生死的报告,是她一人执笔所写时,那个巨大的秘密电光火石一般向一直坐在后排旁听审判的米夏揭开了:她根本不识字!她是个文盲!作为观众,我们和米夏一起,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汉娜为何宁肯以自己后半生的自由做抵押也不愿暴露自己不识字的秘密?那么,既然她自己不愿意说出真相,作为唯一一个知情者,而且是曾经爱过她、希望能减轻她的罪责的米夏,应不应该、有没有权利向法官说明真相呢?
  小说专门用了一节的篇幅停下故事的脚步,来思考这个问题,随后又用一节的篇幅写米夏与身为大学哲学教授的父亲讨论米夏应不应该向法官说明真相。最后的结论是:汉娜是出于羞耻之心而做出如此决定的,外人没有权利违背她的意愿向法官说明真相干扰判决,哪怕是出于减轻她罪责的良好愿望。这是一个有关个人尊严、自由、主体性的哲学问题。“人类作为主体而存在,人不甘心沦为客体”,米夏的父亲说:“我绝对看不出任何理由,可代替别人做决定,而推翻那人自己觉得比较好的做法。”小说在此凸现出存在主义的思想内涵。“存在先于本质”,汉娜作为主体的自我选择,造就了她这样一个个体的独特经历。
  电影里则去掉了米夏与父亲的讨论这个重要环节,代之以米夏与法学教授的讨论,却因戳及米夏自己的隐私而匆匆结束。米夏想去监狱看望汉娜证实真相,但面对阴森的监狱,年轻的米夏害怕了,退却了,他害怕卷入汉娜的官司里,暴露自己的隐私,打乱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从探监的人流中转过身来,回到了属于他的年轻人的生活中。
  正是在这里,显示出小说与电影的不同。小说以文字为载体,作用于读者的思维与想象,所以它可以用文字来提出问题,演绎思考过程;而电影则以影像为载体,作用于观众的视觉,所以它只能把一切呈现为可视的影像,抽象的不能形之于影像的哲学思考之类就只好舍弃了。或者说,电影只呈现影像,思考则留给观众。这恰恰是电影的扬长避短。
  只能说小说与电影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但文字无限,影像有限。
    
  就汉娜的形象而言,电影没有小说丰满,虽然凯特·温斯莱特演得很精彩、很到位。小说第一部分写两人相爱时,有很多丰富的细节,却被电影舍弃了,例如:两人一起骑自行车出游住宿小旅馆,汉娜因看不懂留言条恐惧米夏离去而失态大哭,甚至用皮带抽打了米夏;汉娜对米夏给她起的“小马驹”外号的敏感(汉娜当集中营看守时似乎曾有过“母马”的绰号);汉娜在米夏父亲的书房里手抚书架上一排排书脊的渴望神情。除此以外,电影还舍弃了两个重要的细节:一个是汉娜不辞而别离开这个城市时,还是忍不住到米夏的游泳池,远远地看了他一眼,就倏忽不见了。另一个是汉娜在出狱的前一天自杀后,米夏在她单人牢房的墙上看到一张米夏中学毕业典礼的照片。原来汉娜离开米夏之后,一直在关注着他,思念着他。在漫长的十八年的牢狱生活中,米夏那英俊少年的模样和录音磁带上成年男子的声音陪伴着她,成为她生活下去的几乎唯一的希望(汉娜是个孤女,别无亲人)。而一旦他们相隔十八年之后重新见面,过去的一切戛然而止,两人都已被时间篡改得面目全非。汉娜蓦然清醒:过去的一切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所以,在米夏来接她出狱的前一天,她把自己吊上了房梁。
  说到他们时隔十八年之后的再次相见,电影与小说在基调上有很大的不同。小说里两人见面是在监狱的一棵大树下,汉娜手里拿着一本书。两人之间自始至终流淌着一股温情,米夏对汉娜即将出狱,而且住在他附近,表示很高兴。最后他拥抱了她,尽管“她摸上去不对劲”。但在电影里,两人见面改在餐厅(一个毫无诗意的地方),出现在他眼里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目光混浊、臃肿颓败的老妪,她眼前则是一个忧郁的成年男子。她当然是高兴的,说“你长大啦,小家伙!”然后向他伸出手去,他有点被动地握住了那只苍老的手,然后多少有点公事公办地告诉她已给她找好了住处、工作,住处附近就有个图书馆(安排不可谓不细心周到,但确实是一种“安排”的味道,没有一丝温情的流露,这何尝是她希望中的)。她问:你结婚了吗?他答:结了,结过了,很快就离了。有一个女儿,跟我一起过。(听起来甚至像抱怨:是你,毁了我的生活,我一直都不幸福。而且,他不再是单身一人了,他有女儿。)他们话不投机,冷淡,冷场。很快,他站起身来跟她告别,他竟然没有拥抱她一下就转身离去,她面前出现一个巨大的虚空,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失落得令人心痛——他为什么不能拥抱她一下?
  这个结尾虽然残酷,但它比小说更有力量,可能也更真实。
  她,真的没必要再活了。
  
  人因为什么而羞耻
    
  当汉娜在法庭上承认那份报告是自己执笔所写,她也许首先想到的是保住自己不会读写的秘密。至于她从此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则成了她保全秘密的沉重代价。这个情节是这部小说故事发展的关键点,如一巨大的块垒,横亘胸中,我咀嚼再三,试图消化它。
  一边是一个文盲不识字的秘密,一边是余生的铁窗生涯,天平的两边孰轻孰重,相信任何一个具有现实感的正常人都会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但汉娜为何却做出了有悖常理的选择?
  显然,她感到羞耻——为自己是个文盲,不识字,不会读,也不会写。
  文盲,在上个世纪中叶的德国,在酷爱哲学、思辩的德意志民族中,当然是个特例,我们不能追究这如何可能,这是小说给定的前提,小说总是生活万千可能性中的一种。问题是:做一个文盲的精神羞耻,难道远远大于做一个罪犯的沉重现实吗?她为自己是个文盲而羞耻,难道就不为自己是个罪犯而羞耻吗?
  人是因为什么而羞耻呢?
  羞耻的背后是价值观(荣辱观),价值观的不同导致一个人为甲感到羞耻,而不为乙感到羞耻。
  汉娜,因为自己是个文盲而羞耻,却似乎并不因为自己的罪犯身份而羞耻。也许,文盲在她是个人隐私,涉及到个人的尊严;罪犯?哦,她内心根本不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哪怕你法庭判决我有罪服刑。所以她在法庭上一边倒的情况下,最后放弃了抗辩,保持沉默。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她都是高傲的,孤独的,因为她认为没有人了解她,“没人晓得我本是什么人,干过些什么事……如果没人理解你,那么,也就没人能要求你讲清楚,就是法庭也不可以要求我。”所以,在法庭宣判时,她“一直腰板笔挺地站着,纹丝不动地听着”;宣判结束后,她“目不斜视,眼光穿透尘世一切,扬长而去。那是一种睥睨万物、深受伤害、彻底绝望而无限疲惫的眼神,一种任何人、任何物都不再想看的眼神。”
  汉娜为自己的文盲身份感到羞耻,这背后是一种以文化为荣的价值观,体现了对文化的尊崇。这种价值观应该是当时德国社会的共识(其实也是人类的共识),因而才会对作为文盲的个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汉娜当然认同这种价值观,但她似乎并不为此感到自卑。是的,小说中没有一处表现出汉娜因为不识字而感到自卑。在她看来,不识字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尊严,相反,她活得很有尊严感,意志坚定,性格强悍,很有主见,如果这些品质不是来自于天性,那就是后天教育启蒙的结果。对汉娜而言,也许正是受益于她借助于他人的朗读而受到的文学教育?在这里,汉娜这个人物身上出现了很有意思的反差和矛盾。比如:她是个文盲,却对文学作品有很高的审美鉴赏眼光,对美有着敏锐、丰富的感悟能力;既然热爱文学,她又为什么不试图学习读写以便自己阅读呢?也许由于偶然的机缘,她听到别人的朗读,就热爱并依赖上了这种借助他人的阅读方式,反倒拖延推迟了她把读写付之行动。谁知道呢?人总是有惰性的。总之,她坚守着这个秘密,每当秘密面临暴露,她就一走了之。所以,她在一座座城市、一个个工作之间辗转流徙,并因此而做了纳粹集中营的看守,看守的工作对读写能力当然没有特殊的要求。
  是的,这只是一种工作,与她做西门子工人、电车售票员并无区别——汉娜是这样看待集中营看守的,而她,出于认真的天性,一向对工作尽职尽责。这种认真尽责在她做别的工作时是美德,在当集中营看守时却是灾难,她越认真尽责灾难就越大,这时她的认真尽责简直就像丧尽良知。比如:她明知选人送去奥斯维辛集中营是去送死,却依然认真履行选人职责,因为集中营里“新人要来老人要给腾出地方”;她在教堂大火之夜,没有帮助打开大门以便女囚逃生,因为她认为自己作为看守对这些女囚有责任,不能让她们给跑了,她要负责维持秩序。汉娜这种视集中营服役经历为普通工作的看法,在当时的德国社会可谓普遍。小说里有一节写到一个司机在跟米夏谈到集中营刽子手杀人时说:“刽子手没有遵循任何命令行事,他是在完成工作。”工作,如同当时纳粹使用的“疏散”、“特殊处理”、“最终解决”这些普通、中性的字眼一样,麻痹了普通人的良知,使他们身陷罪恶而不自知。正是这些众多的“平庸的恶”(汉娜·阿伦特语),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历史的恶,历史的灾难。汉娜在以后的监狱生涯中学会写字读书,看了一些关于纳粹集中营的书,才逐渐认识到自己对那些集中营的死难者是有罪的,她由沉默、不服转为自愿认罪伏法,最后遗嘱请米夏将自己7000马克的存款交给那个幸存者的女儿。
  回到羞耻心上来。
  人因为什么而羞耻,这个“什么”使人的心灵质地高下立判。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曾专门论述人类的“羞感”,他说人“是因为他自己并在他心中的上帝‘面前’害羞”,“生命朦胧地感觉和意识到自己越高贵,它的羞感就越强烈”。汉娜心中的“上帝”就是文化、尊严这些精神价值,为此,她宁愿承受现实的苦难。这在现实层面上也许是一种“傻”,但在精神上却无疑是一种高贵。
  这种高贵,在我们讲究现实伦理的传统文化中,是一种稀缺品质。在功利、犬儒泛滥的当下,更是难觅踪影。我们有太多聪明世故的人生智慧:好汉不吃眼前亏,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故事的背后
      
  十五岁的少年米夏邂逅中年女人汉娜,由此展开一段身体与灵魂的欢愉时光。他不可遏制地爱上了汉娜,却全然不知自己已卷入了汉娜的罪恶之中——这个处于情欲中的健康、饱满、鲜活的女人,原来曾经是个冰冷的纳粹。
  这无疑是个好看的故事,具有丰富的人性内容。但德意志是个理性发达、热爱思考的民族,他们当然不会仅仅满足于讲一个好听的故事。
  故事的背后大有深意存焉。
  少年米夏是战后出生的一代,汉娜比他大二十一岁,与他的父母应该是同代人,生活在希特勒时代,经历了纳粹的兴起与覆灭。两人分手八年后再次不期而遇,却是在法庭上——汉娜作为被告因自己的纳粹罪行接受审判,米夏则已是学法律的大学生,见习了整个审判过程。作为下一代人,米夏应该如何看待、评价、审判汉娜以及父母等上一代人的罪恶呢?
  米夏陷入理解与谴责的矛盾之中。理解是出于爱,谴责则是因为那些骇人听闻的罪恶。
  这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已不仅仅是汉娜个人,而是“整整一代人站在审判席上,他们或者曾经为看守或帮凶服务过,或者没有设法去制止他们,或者,在1945以后,原应该把这些人从人群中揭发出来的,而实际上他们没有这么做”。
  纳粹屠杀、灭绝犹太人是基于对犹太人的种族歧视,无疑犯了“反人类罪”。但具体实施这场历史灾难的却是作为个体的一个个人,那么,是什么使众多的个人参与并造就了这场历史灾难?在一场集体性的非正义的迷狂中,个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小说把此归结为一种“麻木不仁”。
  米夏首先在自己身上感觉到了这种“麻木不仁”。除了在法庭刚见到汉娜时有一瞬间的大脑晕眩,随后几星期的审讯中,他的知觉已渐渐麻木,他变得毫无感觉。这种麻木使他感觉自己是个局外人,可以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好受一点。很快,他在法官、陪审团、检察官、书记员身上,也发现了这种“麻木不仁”:法官们在倾听恐怖景象的陈述时,由开始的震惊,继而微笑、交头接耳,甚至因即将去以色列取证而发起旅游之豪兴;陪审席上有女人织起毛衣来……在一个集中营幸存者所写的回忆录中,米夏在罪犯和受害者身上也看到了这种“麻木不仁”:因为毒气室、焚烧炉在他们眼里已是日常风景,他们由习以为常、熟视无睹,而身陷麻木之中不能自拔,仿佛被集体催眠,一切感觉和思考的器官都已关闭,人性完全被抽离,只剩下一个机械性的行尸走肉,这种状态下的人,你让他做什么事都是可能的,所以,那些集中营的刽子手杀人时,根本不是什么服从命令,而是一种对生命的完全漠视:“他们对刽子手来说根本无所谓。无所谓到什么程度?杀不杀他们都一个样!”这是怎样的毛骨悚然!
  正是由这种铺天盖地的“麻木不仁”所导致的冷漠、顺从、不加思考、不负责任,像一场可怕的瘟疫,传染了全社会,使众多平庸的普通人犯下“平庸的恶”,从而造成了一场历史“大恶”。更可怕的是,这种“麻木不仁”即使在战后的和平年代,仍是人们的日常心理状态。
  汉娜·阿伦特在分析纳粹头目之一艾希曼时说:“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绝不等同于愚蠢,却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即可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表现出其巨大的能量的事实,正是我们在耶路撒冷学到的教训。”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正是“麻木不仁”所导致的后果。
  汉娜·阿伦特认为,这种“平庸的恶”最终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因为全社会每个人都丧失了批判性的独立思考,从而都跟着希特勒这样一个极权主义的独裁者跑。极权主义的群众基础就这样产生了。
  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因其个人的渺小无力而推卸对历史灾难的责任。每个人都需要反思,承担自己的一份责任。
  不得不承认德意志民族是勇敢的、深刻的,如果对照日本人试图抹杀南京大屠杀的事实并拒绝忏悔,对照我们对“文革”的大而化之,就更容易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作为小说,《朗读者》无意于做哲学研究和图解,而是在形象的审美的力量带动下,把探究的触角深入到人性的深处——麻木不仁,这是人类惯性所造成的一种盲区、一种弱点,在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下都可以被政权、制度所利用。这种人性的不治之症,并不为经历了纳粹、南京大屠杀或“文革”的那一代人所独有。它是人类血液里的毒,需要一代代人自觉的透析。在任何情况下,保持独立思考,不跟风,不盲从,庶几可以治之。
  电影《朗读者》始终在成年米夏对女儿的讲述中展开回忆,这不能不说是对小说主题的进一步深化。怎样从人性的深处清算纳粹的历史罪恶,不仅仅是米夏这一代人的事,也是以后每一代人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罪的!
  电影结尾,米夏带着豆蔻之年的女儿来到汉娜的墓碑前,又一次开始对女儿讲述:“那是我十五岁时一个秋天的下午,下着雨,我坐在公交车上,突然很想呕吐,就下了车,冲到一栋楼的墙壁前,一个女人抓住了我的胳膊……”
  是的,这个故事需要一次又一次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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