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重婚罪服刑人员口述
邱明
现代意义上的“重婚罪”,是建立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础之上的。
古代绝大多数文明不是一夫一妻,而是一夫多妻制 ,所以古代没有我们今天定义的“重婚罪”。古代法律惩罚的不是多次娶妇,而是僭越身份、乱伦、一女多嫁这类行为。只有当法律确立一夫一妻之后,第二次婚姻才变成犯罪。
先秦至清末:两千年沿革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和妾地位天差地别,妾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
唐朝律法《唐律疏议》是最成熟的古代婚姻立法,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唐朝惩罚的是已有正妻,再娶一个正妻;而纳妾完全合法,不算重婚。禁止二妻,允许多妾。这是古代和现代重婚最本质区别。
在古代西方,古罗马早期,罗马法很早就确立一夫一妻制,罗马市民法原则上一人只能有一个合法妻子。罗马法禁止重婚,重婚会导致婚姻无效、丧失身份权;但贵族纳妾、姘居不算合法婚姻。
古希腊各城邦不一样:雅典主流一夫一妻;斯巴达一度有特殊的共妻习俗,属于城邦特殊制度,不是常态。
到了清末《大清民律草案》开始引入近代一夫一妻理念,但保留大量传统习惯。
北洋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民法亲属编》(1930)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一夫一妻制,第一次把“再行结婚”定为重婚;重婚婚姻可撤销,同时刑法设置重婚罪。
但民国现实是,城市、受新式教育群体适用新法;广大乡村,纳妾习俗长期延续,司法实践很多时候对旧式妾室采取“不主动干预”,俗称“妾不是配偶,不算重婚”。
民国刑法重婚罪:处有期徒刑。
近代欧洲、英美法系各国把一夫一妻、重婚入刑写进世俗法律,现代英国《婚姻诉讼法》重婚依然是刑事犯罪,最高7年监禁。只要前婚有效,无论第二个婚姻在本国还是海外缔结,都构成犯罪。
美国没有统一刑法,各州立法。绝大多数州将重婚定为重罪或者轻罪;少数州对事实婚姻、事实重婚有特殊规则;西部历史上摩门教早期一夫多妻,后来联邦立法强制取缔,现在美国全境法律禁止多配偶婚姻。
当代世界一个重要分支:伊斯兰法系(沙里亚法传统国家)部分伊斯兰国家法律允许一夫多妻(最多四妻),前提是公平对待各妻。
在这些国家,合法的多次娶妻不叫重婚、不是犯罪;超出法定上限、或者在不承认多妻的国家缔结多婚,才构成重婚。
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婚姻法》: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明确废除纳妾、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当时还没有专门刑法典,是依靠单行条例、司法政策处理重婚。
直到1979《刑法》第180条重婚罪明确: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确立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都可入罪、自诉与公诉并行。
1997修订《刑法》时,将条文移至第258条,罪状、刑期不变,只是章节调整,从妨害婚姻家庭罪,挪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到2001婚姻法修正案:增设“重婚属于婚姻无效以及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延续一夫一妻、重婚无效、无过错方可索赔;刑事仍然适用刑法258条。
对事实重婚的认定,2000年后为单纯同居、生子不等同于事实重婚,必须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周围群众公认他们是夫妻。
中世纪欧洲是以基督教为主导,基督教教义核心:一夫一妻、婚姻不可离异。教会法是婚姻的最高规则。教会法严厉禁止重婚,重婚属于宗教上的重罪,既是教会惩戒,也配套世俗刑罚。
古代妾不是妻子,所以纳妾不算重婚;今天所有婚外伴侣,都不承认配偶身份;
而“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中国现在民事上已经基本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但刑事重婚里事实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同居依然保留;中国人在国外再结婚,国内依然可以追究重婚罪,属人管辖。
当年我在《中国妇女报》主持“秋明信箱”时,遇到大量悲愤不已的妇女要求 “ 严惩破坏她们家庭的小三”,当我告诉她们,单纯出轨、偷偷同居、生了孩子 、秘密的情人关系,不对外宣称夫妻,一般只是民事过错,不构成刑事重婚罪。她们都会义愤填膺,责问那种罪大恶极的狐狸精,为什么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犯罪的要件:犯罪必须是主观故意,自己已婚,故意再和别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是单身一方,明知对方已婚仍然和对方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被对方欺骗,完全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属于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受害者自己拿着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证据不足,也可以报案,由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
所以你拿着小三和你丈夫亲密举动或生了孩子的证据告对方重婚,都属于证据不足,必须要有"主观故意和结婚或者事实婚姻”的证据才能起诉。
认罪认罚死也不改
郝敏 、于胜兰 、王秀莲、 何秀芝 、金凤琴、牛桂芬口述
自从我进入法院和公安部门以及《北京法制报》工作之后,经常接触各种这样的刑事案件和近距离接触服刑人员。按照常态、常理来讲,认罪伏法、悔过之心,好好改造,痛改前非,不管真假,装也要装出痛心疾首,决心重新做人的样子来。
唯独这一次,找了多位服刑人员座谈,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喊冤,认罪认罚,但也没有一个人表示要改变,只要能出去,还要那么做,哪怕再回来坐牢,哪怕判死刑,就是坚决不改。
全国妇联、辽宁省妇联和辽宁省法院,就重婚罪犯罪原因和犯罪心理,进行了一次调查。
选了沈阳大北监狱,随机找了九名女重婚罪服刑人员。请她们参加座谈,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这么近,直接面对社会上所谓顶“不要脸”的重婚女人。
重婚犯罪主要发生在农村,沈阳大北监狱1987年上半年入监总人数是90人。其中重婚罪犯15人,占17%。据统计,在辽宁省农村,重婚罪诉告认定和处理的。仅占全部重婚人数的1/6,其余的5/6既然无人上告,也就不予处理。重婚罪通常是不告不理的。
那是一个初冬的下午,妇联干部、法院调研人员坐定之后,女犯们手提马扎,依次走入座谈室,顺着墙边一溜坐下。这样一来,她们比调查人员矮了半截,我们就可以俯视她们,这样通常在心理上是有威慑力的。
但是,监狱长介绍情况时,这9个女人面无愧色地高昂着头,直视调查人员。
她们是一色的直短发,一色的毫无式样可言的黑囚服,初看去年龄都不轻了,但也不是很老,没有光艳迷人的,但也不丑。有两个人头发上还别了小小的花色发卡。
她们的手很粗,但洗得很干净,指甲修剪的也很用心,没有人戴戒指,9个人一溜坐在那里,不时地将清洁的衣服拉拉扯平。不知是常年如此,还是专为这次座谈才换洗的。
她们的表情都很平静,没有人笑,但也不见腼腆和羞涩,有几个人眉目间居然还透着几分精干。
郝敏,辽阳县农民,40岁。
我可没招惹了谁,我就是想保护我自己,这就犯了国法,蹲了大狱。我娘死得早,爹一个人养活我们兄妹五人,我念书念到高中毕业。在咱们那嘎好赖算个文化人,爹让我干家务,我干不来,他就打我。我家穷,我大哥老娶不上媳妇儿,他心里不痛快,动不动就骂我懒。他骂我,我爹打我,我受不了就跑了,上外头流浪去了。那年,我23岁。
我跑是跑了,可往哪儿跑呢?没地儿去,瞎跑,反正不管跑到哪儿,都比在家挨骂挨打强。
跑来跑去,来到了一个屯子,那边儿有个光棍儿,叫做朱兆泰。他说:“ 你哪儿来的?”
我说:“ 我不告诉你。”
他说:“有地儿去不?”
我说: “走哪算哪儿呗!”
他说:“ 那住下吧。”
我说:“成。” 五天以后我们就成亲了。
结婚四年也生了娃儿,可我没过过一天好日子,这个爷们儿贼笨,任啥活儿也干不好,专会打媳妇儿,那个打呀,是人就没法受,我就提出离婚,那年我27。
到这会儿我都40了,这官司打了13年,可就是离不了啊!他说啥也不肯离,不离你可好好过呀,他不,这男人愣头青,贼笨贼笨,家里地里没一样活他能拿得起来的,可打起人来就没个轻重,打得我耳膜穿孔。我就去找支部书记,让他给开离婚证明。书记说:“ 这铁打的村支部,流水的书记,我当书记是临时的,纵横是做不了一辈子金銮殿的。我给你开了证明,这会儿没人敢把我咋地,有朝一日我下了台,我们一家老小可都在这屯子里住着,就你家的那位,我们还活人不活了?”
书记媳妇儿也说:“ 她小婶子,我们可不能为你开这个证明,得罪人呐。”
没办法,我又回家跟他说:“我活不下去了,非离不可。”
姓朱的一听我还要离婚,便往死里打我。我好赖也是个高中生,也会看个报听个广播,新婚姻法一公布,我就仔细看。
那上面说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也能离。我麻溜的跑去找了个律师,他帮我向法院起诉,可是法院老是调解,一调解就好几年,还说:“ 离什么婚呐?不为男人也该为孩子想想。”
我说:“ 挨打的是我,我实在受不了了,不离婚,他把我打死了,还怎么为了孩子呀?”
人家法院说:“ 你是个成年人,我就不信姓朱的能把你打死。”
什么村民委员会也来劝我说:“ 好好过日子吧,为了孩子,忍一忍吧。”
我心想,我都快让姓朱的给打死了,为了孩子,我就不活了吗?我等他们调解不成,再判离婚,那会儿我早就被打死了!没辙,我就跑又跑了。
先是回到我爹那儿去,可是我弟弟弟媳妇儿容不下我,我就又跑,跑到了河南县就碰上了他。
他叫张祖纯。高中我们是同班同学,其实我俩原来就挺好的,可是他毕业后,来县供销社当司机,后来跟人合伙跑运输。单位说他违反了合同得赔钱,批评他无组织无纪律,要党内处分,他说:“那我干脆退党得了。”
退了党之后。他们单位就对他特别不满意。我们俩就同居了,刚刚住在一块20天,单位就抓奸来了,后来告我们重婚罪,我俩都判了一年徒刑,我现在什么要求也没有,你们是妇联的,《妇女报》的,替我这个妇女讲讲话,求法院给我判离婚吧,只要能离婚,坐几年牢我都干。只要能和张祖纯同入同出,判我啥我都不在乎。
于胜兰,瓦房店,泡崖公社,圈外大队。是个知青,37岁。
我爸是历史反革命,文革那阵儿关起来了,我妈带着我们兄弟姐妹7个下乡插队。我妈根本养不起我们7个。1969年,我19岁,我妈就说:“ 在家太苦了,孤儿寡母的,没法过,你嫁人吧。”
当时一下就介绍了俩,一个姓高就是我们的房东,还有一个姓孙,叫孙凤泰,介绍人说:“ 孙家富着呢!”
可他43岁了,比我大24岁,能当我爹了,我就不愿意。我妈就哭着求我说:“ 你嫁什么人不是嫁呀,嫁了算了,能救咱们全家。”
我这么一想,还有那么多弟弟、妹妹呢!那嫁就嫁吧。就让我哥陪我去孙家看看。那天孙凤泰没在家,他家挺富的,我觉得自己有点儿愿意了,他家留饭,我和我哥就吃了。吃完饭他们说:“ 成了。”
我说:“ 啥成了?”
他爸说:“ 定亲饭都吃了,孩子,这还不是成了?”
我一听就傻眼了,男人的面都还没见,就成了?
他妈给我钱,非让我拿着,我想:“这就是定钱了。”
就给了我哥说:“ 你收着,先别给咱妈,千万可别让她给花了,姓孙的我还没见着是啥样的呢。”
回家之后,房东姓高,对我贼客气。听妹妹一说,我才知道姓高的也送了彩礼钱来了。妈把那钱全花了,还了账了。我一想:“ 这可咋办呢?”
就跟哥商量:“ 哥,妈把老高家的钱都花了,孙家这钱退给孙家得了。”
哥说:“那得问妈,我把钱都已经给了妈妈了。”
我心里想,这下准坏菜了!
第二天我下地回来,打算跟妈说给孙家退钱去。进门一看,炕上摆了一堆新衣裳,我妈正在给我妹我弟一个一个的试,我心里别提有多恨我妈了,我说:“ 你咋谁的钱都敢花呢。你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这下子咋办呢?”
妈说:“孙家的钱还没花光呢,还给高家得了。”
姓高的生气,不让我们住他房了,把我们赶到知青点去住了。到了那儿,那些知青告诉我说:“ 姓孙的不光老,你知道为啥43岁娶不上媳妇儿吗?他是个罗锅,还哮喘!”
我一听头忽然就大了,我刚19,不管怎么说,也是个黄花闺女。孙家不是明摆着糊弄人吗?说死了我也不想嫁他!
那帮知青,就说大伙儿凑钱,退了姓孙的彩礼!知青,那会儿有多少钱呢?凑不出,就成群结伙儿去抢、去偷。可是去偷的时候,当场就被老乡给抓了。
我想这事儿我得出头儿,他们是为我偷的。结果。就游我的街。这一游街就没脸了。我妈说:“ 那你就嫁了姓孙的吧,你都游了街了,现在顶风都臭十里呢,谁还敢要你啊?”
我就嫁了。那还有好吗?进门就当牛做马,还天天被公婆小姑子骂我是贼。过门不久我就病了,发高烧爬不起来了。早上婆婆逼着起来干活,晚上天刚黑,孙凤泰,就是我那个男人就上了身了。我说:“ 我有病不行。”
他说:“ 你有个屁的病!你就是看不上我,嫌弃我,装病!”
我说:“ 我还发着烧呢。”
他说:“ 那是发骚,想让人干了才发烧。”
晚上干完了,早上醒了又要干。我跪炕上给他磕头,说:“ 放我一马吧,给我一条活路吧!”
他还是把我按在炕上,眼都红了,发疯似的就干。还没完事儿,我就昏过去了。等我醒过来,婆婆在外头叫让我做早饭,我实在起不来,孙凤泰就拿菜刀逼着我说:“ 不起来就宰了你!”
我只好起来,站不住,就说:“ 我真不行。”
婆婆说我装蒜,她也就用棍子打我,我喊救命,她打得更凶。我爬着出门,从老孙家往支书家爬,爬着裤子就掉了,围了好多人,我趴在地上说:“ 我都要死了,脸也不要了,你们想看就看吧。看姓孙的怎么打人?”
我裤子掉了可还像穿了一条黑紫色的大裤衩儿一样,整个屁股全是黑紫的肿的,肿起来一寸多厚。支付支书看了说:“离了吧,我给你开信。”
孙凤泰和他妈就说:“ 要离婚可以,除非孙家人死绝了。”
我爹那会儿解放了,把我接回家,送我去住医院,我得的是胸膜炎。后来孙凤泰又来医院说:“ 你没病,回家吧。还得给我们老孙家传宗接代呢。”
后来我给孙家生了三个小嘎。1979年我开始做买卖,跑大连去做蔬菜生意,认识了一个山东青年,他叫隋瑞鑫。
隋瑞鑫脑袋瓜子好使,做买卖贼精,我跟他合伙,他从山东贩来菜籽,到我们这儿,我卖,赚了不少钱,我们分钱,他老是多分给我。
我男人知道了就死命打我。非说我和姓隋的咋地咋地了,咱们本来没这个心,让孙凤泰一说,唉,我就想可不是咋地,隋瑞鑫比姓孙好得太多了!就真的和他好上了,纯粹是让姓孙的给把我们给逼到一块儿去的。
1980年。我又被打伤了,伤的可不轻,我带着三个小孩儿回娘家,我爸说:“离了吧。”
可姓孙的又派人来把孩子给偷走了。没了孩子我可就丢了魂儿了,我只能回孙家,我知道,那就还得挨打,那也得跟孩子在一块儿啊!挨了一顿狠揍,打完了我还想跑,这次我让隋瑞鑫给我把孩子藏起来,姓孙的找不着他们,我就放心了。
隋瑞鑫想跟我做长久夫妻,让我上法院打离婚,法院说:“是你不好,你丈夫死活不离,你就离不成,回家过日子去吧。“
我一看这么拖着不是事儿,就做了绝育,放心大胆的和隋同居了,打那以后,我身子也壮实了,钱也赚的多了,过得舒心的很。
没成想,1985年落实知青政策。孙凤泰都59了,愣顶了我的名,在瓦房店按知青待遇落了个城市户口。这下可好了,我成了农民,他成了工人。起先他一落下户口,就提出和我离婚,后来到法庭上一看,我的身体好,穿的又体面。就告我重婚,结果判了我两年。判了隋瑞鑫一年。
我现在也没啥可怕的,就怕出狱之前离不了婚,前几天我们这儿放出去一个女的,也是重婚,两个男人都来接,刚出监狱门就打上了,那很惨,恨不得把女的劈成两半儿。上学那会儿,我们学过祥林嫂。我还真的捐过门槛儿。要是放出去,不管合法不合法,我就是要跟隋瑞鑫在一起,我绝不会回孙家。
王秀莲,辽宁宽甸农民,祖籍山东荣成,38岁。
我5岁丧母,8岁丧父,姐妹仨我最小,1963年我12岁,让人拐卖到辽宁宽甸双山公社黄祖顺家,黄19岁。他有肺病,他一看见我就说我太小了,死看不上眼。那个时候我我听不懂这嘎的话。
他说我恗里恗气就打我,我就那么小,12岁,他就让我给他生孩子,后来我生了两个小子,我这个男人可不是个东西,赌博成性。输了就拿我撒气,揪着头发把我脑袋往地上夯。
1975年我受不了这个罪,提出离婚,到公社开信,公社说:“ 你们结婚就不合法,年龄都不够,也没登记,要离婚,你们自己看着办,我们可管不着。“
1983年我32岁了,可孩儿全大了。我想回老家去,在俺娘坟上哭一回,把肚子里的苦水倒尽了,也跟着爹娘死了就算了。可是俺上那儿一哭,把乡亲们全哭来了,说:“1963年那会儿卖你,用卖你的钱救活了不少人,算是有恩于家乡,年纪轻轻的,怎么也别想不开啊!再找个人家过日子吧。 “
我说我太苦了,没啥图的,有人给口饭吃,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人家就给介绍了个男的,那个男的在煤矿上班儿,从来不往家拿钱。我一个人在队里挣工分儿。也说不清楚到底离婚了没有?我告诉他说:“ 我想离,人家政府说不管,不给办手续。“
我俩还是结婚了,结婚以后我惦记孩子,给他俩寄了800块钱去。黄祖顺马上就去法院告我重婚,法院说:“你必须回黄家,否则就按重婚罪论处。“
我就是不回去,黄就找我来了,说:“你要不回去,我就把他们全家给砸了。“
我说:“你别砸,我跟你回去。“
我回到宽店儿就是不进黄家门儿,拖我、拉我、抬我,我就是往外跑。黄又去找法院审判员,对我说:“ 你必须回黄家去。“
我说:”我就不回,你怎么办?“
他说:“好办,你不回去,我就判你至少一年有期徒刑。“
我说:“判死刑,我也不回去,我活着就不是黄家人,死了也不是黄家鬼。“
他就判了我一年半。我还是这话,要是出去,让我回黄家,我就自杀。
何秀芝,辽宁法库县五台子农民,40岁。
我从小学唱二人转,16岁那年,我爹犯贪污罪,判了刑,一退赔,我家就没法活了。我娘就跟我商量让我嫁人,我小,没主意,就说了林庆云,他22岁。
我娘跟他要500块钱,他只给了200块,娘说:“ 200块就200块吧!“
就订了婚了,我还是在剧团里唱二人转,一年以后,1965年我17岁。林庆云就要结婚,我不愿意,他就到剧团来闹,我觉得忒丢脸了,就说退婚得了,可娘说:“ 咱家没钱退不了,结吧。“
那就没辙了,穷逼的。没成想办事处不给登记,说我岁数不够,他也不知咋整的就给我虚报了年龄,我们就结了婚了。
我第一回挨打是结婚后第3天,林庆云是个素民,啥肉也不沾,我不知道。给他碗里放了一块肉,他伸手给我一个嘴巴子。
从那天起,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我没断过挨打。别看他打媳妇有劲儿,那个事儿就不行,急赤白脸地要结婚,结了婚又不行,还打老打人,我哪是个女人呢,就是个牲口嘛。我就说:“ 你没本事做男人,又不离婚,还想咋地?“
别人就劝开了:“ 我们一个乡的,为了这个离婚不得让人笑话死啊?“
我一想可不咋的。怎么开口呢?可他就是不行啊,我也没办法就和别人睡去了。后来就给林家生了俩孩子。跟我同案的那个叫马连贵是和我一块儿唱二人转的。我们从1985年开始同居,跟马连贵一块儿住不回家,姓林的就来抓我,他说:“ 你不回家,我就送你进监狱。”
我这个人胆儿小,最怕这个,他一说我就跟他回去了,现在真的进了监狱,我倒不怕了。要说现在还怕什么,就怕放我出去。马连贵和我一样,也判了一年半。前几天听说两个男人来接的那回事儿,我就想干脆让我一辈子蹲监狱得了。一想到我和马连贵放出去,那天姓林的在监狱门口等着。我就打哆嗦,我真怕出狱的那一天。
靳凤琴,辽宁建平县农民39岁。
1970年,我是民办教师,经人介绍认识了斯本恩,他那会儿正在部队服役。1973年,他复员回来,分在煤矿。我在生产队当会计,他在煤矿上班,从来不往家里拿钱。我一个人在队里挣工分,养活仨孩子。1979年的一天,我给斯本恩洗衣服,从兜里翻出个纸条,还没打开,他就扑过来抢过去吞了。我一打听,原来他在矿上和一个烧开水的女工好,我就告诉了婆婆,没过多久,斯本恩就被矿上开除了,为的是和那个女的有事儿。
我婆婆说是我把他告了,实际上我没告。斯本恩不相信我没告,回到家里就打我。把几股电线拧起来抽我,用机器上的三角皮带抽我,我受不了说要离婚。
第一次公示的调解,他说:“我改,日后不打了。”
可一回到家,一把就撕了我的衣服,剥光了打我,说:“要打你,就直接打死。省得你又闹!”
第二次去法院调解,我把身上的伤给审判员看,他问我:“为什么不早离?”
我说:“我怕离婚丢人。”
他说:“他用什么打你?”
我就告诉他,他就派法警去我们家。找到了那根三九皮带。审判员把皮带递到我手里,说:“他再打你,你就用这个打他,打坏了我们法院替你做主。”
斯本恩赶紧陪着笑脸说:“我不打了,再也不打了!”
可回到家一进门就开打,我是个吃粉笔灰、拨算盘珠子的人,哪是他的对手啊,几下就昏过去了。
第三次又去法院调解,斯本恩在法庭上给我钱,给我粮票,说一定好好过日子,回到家就声称,要杀了我,把钱和粮票都抢回去,还把我往死里打。我跑到法院说:“再不判离我就没命了。”
法院看我浑身是伤,留我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一进家门,斯本恩又开打。这次我倒地抽风昏迷不醒,邻居们围过来看,他就把我拖进屋插上门打。
我已经昏过去了他还让我跪打炮。趁我没知觉,他把我的胳膊给踩坏了,现在我这个胳膊还是不会动,成了残废了。我一看自己成了这个样,还活个什么劲儿啊。就找我姐去告别,想一死了之。
姐说:“ 你死了仨孩儿可就麻烦了。”
这么一说,我又不忍心死了,我找法院,说:“你们再不判离,我没有活路了,我可就跑了。”
法院说:“那是你的事儿,跑吧。”
我跑到了新城,认识了李保川,我们俩到内蒙一块儿过了五年,我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从来不打我,我很知足,法院说:“你犯罪了。”
我说:“是你们不给我们解决,要不是看在3个孩子的份儿上,我早就死了。”
我被判了两年,李宝川判了缓刑他在监狱外等着我呢。如果出去能和李宝川一块儿过,我这辈子也就知足了,再什么也不想了。可还是要离不了婚的话,那姓斯的还要找我的麻烦,我也豁得出去,那就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拼了20多年,想活得像个人样,不能连个婚都离不成。我遭了罪,受了苦,把自己拼到监狱里来了。要是最后还不能和李保川团圆,那我就去死,就是死也要先报了仇,杀了姓斯的我再死。
牛桂芬,辽宁盖县小石栅乡的农民,45岁。
我8岁的时候,我的娘就死了,弟弟没多久也死了。我就跟着我哥过。16岁那年,我哥要结婚,就把我换亲换给了营口盐场的一个工人,那是1958年。
结婚以后,我就没看见我这丈夫上过班,我就打听,这才知道他有精神病,那我就不干了,就开始闹。介绍人说:“有病多好啊,他不会和你离婚。”
我的同案叫王喜民,47岁,他是黑龙江的流浪汉,到盖县来卖木耳。我男人见他有钱,就留他住我们家。半夜丈夫让我上王启民的炕,我不去,他就打我,我只好去了。王特别知道疼人,睡了一晚,我就开始喜欢他了。第二天我男人就跟王要钱,说你不能白睡我老婆。王就给了钱,给了他200块钱。
我男人一看这钱来的容易,就开始往家招人,我跟人睡,他收钱,我不干,他就打我。和别的男人睡,我一睡下就想起王喜民,不知咋的,心里难受的不行,爬起来喝了农药,被救活以后,我跑到沈阳去当保姆去了。
干了半年,在城里也学了点儿事儿,知道可以上法院离婚,就去了法院,传我丈夫到庭,丈夫把孩子带来了,孩子在法庭上抱着我的腿说:“妈,咱回家吧。”
我心一软,就牵了孩子的手回去了。一到家,他就把我一顿暴打,打得我人事不知。我丈夫贼高个儿,他用胳膊夹着我走。我脚沾不了地,打起人来,没头没脑的,很要人命。
我哥一看这打得也太凶了,可他知道告状也没用,公社法院都是姓史的。是我男人他们一个族的,我们那儿是老史家的天下。
从1979年起,我就和王喜民出来了,我俩在外边流浪,打短工,过了六七年快活日子,我都快五十了,还没处安身。可是跟他在一起,即便是流浪也不挨打呀。
这次我俩都判了两年,说了如果出去以前能判离婚,我就找个地儿,安个家,那就好了。如果不能离婚,那,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她们这几个人,都是触犯了刑法,可是没有一个是悔罪的。刑期也不长,一、两年转眼就过去了,出去以后怎么办?面临的还是入狱前的老问题。
告别之前她们齐齐地鞠躬,一声叠一声地问:“你们妇联能给我们做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