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曾有过很多“理想”,之所以要打个引号,是因为确切地说,不能算作理想,只能说是小孩子对某些职业好奇,有兴趣,从而特别关注。其中一项就是当警察,破案。记得在上初中时,看过一本破获真实案例的书,才知道杀了人不一定能破案,有很多案例是很难破的,不仅仅要逻辑推理,还需要各种知识支撑,甚至还要靠点运气,从而对破案很感兴趣,恨不得让我撞上一个案件,也可以加入破案。
当然,那本案例书看完没多久,想破案的热情就减退了,之后便把这事忘了。没想到若干年后,我在一科研单位工作时,和同事一起真的破了一次案,抓了一个骗子,实现了儿时的理想。从开始怀疑,到找出破绽,继而调查分析,再到确定后报案抓骗子,直至骗子被抓又被放,我们经历了好奇,疑虑,忙碌,紧张,喜悦,兴奋,愤怒,失望,到最后的一声叹息。
第一天
早上才上班,隔壁办公室的同事程,就带着神秘的表情把我们拦在走廊上,用诡秘的语气告诉我们:“周找到对象了!” 找到对象是好事啊,程为什么这副摸样?一下子把我们的八卦情绪吊到了半空。周是程的中学同学,30出头还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我们办公室的邹不久前曾为她介绍过一位,所以我们都认识周,对她的情况也比较了解。
“找了个什么样的?说来听听。”大家很好奇,把头凑在一起,只有听完了才会有心思开始工作。
“条件非常非常好。” 程用一个手指在空中晃了两下,压低声音说。“是个军官,在中央军委下属保密部门工作。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并立过战功,被保送去军校深造,现在32岁,已是正团级。父亲是安徽某地军分区司令。婚后想去国外生活还是留在国内,可以由周挑选。”
活润吞枣了解了一些皮毛,看到走廊尽头室主任正往这边走来,大家散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开始工作。但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出来。
待到吃饭的时候,大家迫不急待又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刨根问底。
“条件这么好,怎么会找她的?”
“这不是问题,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认识多久了?”
“十几天。”
“怎么会认识的?”
“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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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议论后,大家都觉得疑点太多,不可靠。程说,军官要求周跟他去北京玩,并说一人觉得孤单的话可以找个好朋友一起去,费用他全包。周找到程,想让程陪她一起去。程心里有点不踏实,所以来征求大家的意见。
大家都觉得这件事情不靠谱,建议程不要去参和,甚至希望程说服周暂时不要去北京,观察观察再说。程接受了大家的建议。
饭后大家依然在想着这件事,议论纷纷。疑点越来越多,且渐渐浮出水面。我们办公室几乎成了破案中心,大家运用逻辑,心理,书里看来的一些知识以及社会经验,像侦探一样分析案情。大家都感受到了破案的那种兴奋,感觉自己都快要成侦探了。把大家的疑问和思考概括后,基本确定这个军官是个骗子。1. 年龄有诈。 按他说的年龄往前推,他应该是没到法定当兵年龄就参加自卫反击战了,这在和平时期是不可能的。2. 身份有诈。假如他是部队保密单位的军人,他完全可以住部队招待所,不可能私自一人住在一个很普通的江边旅馆。有了这两个推论还不够,下班前,两人接受了任务。程去找周,向她了解那位军官更多的信息,同时向她表明我们的疑虑,防止上当受骗,并让她协助我们抓出骗子;另一位张的母亲是部队医院的军医,张的任务是请她母亲通过关系去了解安徽某军分区司令的家庭情况。
第二天
大家不约而同提前上班,都想知道反馈消息。
当程无精打采走上楼梯的时候,我们都等在楼梯口,眼神急吼吼地望着她。但一看程的精神状态,就知道成果不大。原来,当程把我们的推断结果告诉周的时候,周根本就不相信那军官是个骗子,反认为是我们在瞎说。可能是程心里着急,没有注意措辞,说出了怕周被骗财骗色的话语,导致周很不高兴,反问陈,是不是我们认为她不配找条件这么好的?事已至此,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好在程打听来了那冒牌军官的名字和所住的旅店房间号,这一信息很有用。
张带来的消息很振奋人心,进一步证实了那个人就是骗子。首先,安徽那军分区司令没有这个年龄段的儿子;其次,那司令的姓和程打听来的军官名字的姓并不相同。
大家这下是真的为周着急,本着对周负责的态度,我们讨论了两个方案,让程打电话给周,把我们了解的真相和分析结果告诉她。1. 假如她还是不信我们的话,希望她在和那骗子交往过程中,千万小心,并准备教给她一些方法和实施细节,让她自己去判断。比如,军官是没有身份证的,让她试探着想看他的身份证,看他的反应,等等。2. 假如她信我们的话,则程和周一起去见那骗子,让周介绍程是愿意陪她一起去北京的闺蜜,由程去试探他。
我们都觉得案子即将破了,有点小小的兴奋。没想到自己也能做侦探,又有点飘飘然。程去打电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在讨论,那个骗子够不够判刑,会不会拘留等法律问题了。很快,程打完电话带来的消息,给我们当头一棒。周相信遇上骗子了,不敢再去见他,连程陪她去也不敢了。这样的结果实在没想到啊!
眼看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大家实在不甘心,好不容易破了个案,发现了一个骗子,就让他跑了?那时刚有110不久,还从来没听说谁用过,有人提议打110报警。又是一个没想到!我们的报案,一不是紧急事件,二没有可信证据,仅靠猜测,110不受理。
我们以为自己是帮警察局破了案,只要找到警察就能把骗子抓起来,没想到警察不但不感谢我们,还不受理案件,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眼看下班时间到了,毕竟是一帮业余侦探,虽然心中有些不平,但在那个时刻,似乎没有什么比回家更重要了。
第三天
因为前一天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更多的同事及家属知道了我们抓骗子的事。上班没多久,就有几个电话来询问抓到了没有,并献计献策。从骗子想带上两个女孩去北京这一举动看,我们发挥了无限的想象力,甚至认为他不仅仅是骗财骗色的小骗子,还是个人贩子。于是决定再给110打电话,质问他们为什么有了案子不受理。对方很客气,告诉我们,是不是案子不是由我们说了算的,我们遇到的情况可以到管辖派出所报案,让他们来处理。总算找到了一条通向公安局的道路。
当我们在努力破案的同时,也在讨论这样一个法律问题:骗子,一定要骗成了,给社会造成危害了,才能抓吗?行骗过程中如何制止呢?也有人则在八卦,猜测着周是不是已经给骗色了?还是给骗财了?骗子是不是已经跑了?这一下子提醒了我们,骗子还在不在?要是不在了,还报什么案?这个很重要。程马上给旅馆打了个电话,不知她是怎么询问的,得到的答案是骗子还没退房。
骗子还在,这一消息极大地鼓舞了我们。于是,我们给旅馆所在的管辖派出所打去了报案电话,又是一个没想到!得到的答案是,我们既不是被骗者,也没有被骗的证据,不能仅凭我们这点信息就去抓人,除非让被骗者本人报案。怎么报个案就那么难?这让我们有些沮丧,也有些愤慨。
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被骗者才是案件的关键,而不是我们这些业余破案者。程又给周打去了电话,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和她说了,希望她能够去报案,程承若陪她一起去。任凭程苦口婆心磨破嘴皮的劝导,不知道为什么,周就是不愿这么做,甚至不要程再管这件事了。
本来事情就此结束了,但我们就是不甘心。想到骗子骗不到周还会去骗其他女孩,正义感油然而生。征得组长同意,程利用上班时间骑车50分钟,亲自去派出所游说他们,无论如何去那旅馆查一下,说不定能揪出个贩人团伙。不知程是用什么办法报的案,派出所出警去那旅店查询了那骗子,结果,那人就是一安徽农民,家有老婆孩子。骗子被带到了派出所,当被问及他为何欺骗人说是军人时,他说他没骗过任何人。这时该周作为证人出场了,可不管程怎么在电话里和她解释,希望她去一趟派出所,把骗子坐实,周就是不肯。最后,周告诉程,骗子已经到她家去过了,对她的底细一清二楚,她怕会遭到报复。程不能再说什么,最后,骗子因为证据不足放走了。
今天把抓骗子的故事写出来,依然为自己感到自豪。虽然骗子没有被绳之以法,但我们毕竟抓到了骗子,挽救了一个被骗的女孩,也圆了小时候的侦探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