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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碗(续)

作者:宓可红      进入个人主页      阅读:3395      更新:2016-08-29
文/宓可红

七八十年代的里东区人们,他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也许是这样的,像叶岙李家一样捡到十二斤钱,像南面冯家一样出一个不世出的留学生。
我稍微懂事后,知道青岩的山林不全是属于青岩人的,有上林人,也有黄泽人。虽然不多,但让我奇怪。父亲说那是因为乡下没有山林。聪明机智的我就说,那是不是他们要换田给我们。父亲说对,但不是这样直接换的,是上面分的,属于我们村里的田在叶岙。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叶岙,始知大队里每年会组织社员去叶岙的稻田上耕作和收成。没多久,我就听到了另外一个故事,曾经有一架飞机飞过叶岙的上空,掉下了一只箱子。
直到县里派人去调查,叶岙人才知道自己的地面上发生了这样的大事。据说,箱子里面装的是钱,整整十二斤。县里的调查没有任何结果。叶岙人推测是山厂里的李家女人捡了,放在装满青草的簸箕里挑回家了。这个箱子大概很牢固,有一天夜里李家男人到村长家借过斧子,还回去的时候斧子落缺了。想必是李家人用斧子砍箱子的时候落下的。
假如那十二斤人民币都是当时最大的面值——十元。坐着做春秋大梦的时候,我无聊地做过两种计算,十二斤人民币是多少钱?放到现在值多少?
一张刚出库的十元新钞若重约零点七五克,一万元就是七百五十克;十二斤是六千克,大概是八万元。八万元啊,要知道下王镇里在八十年代中期才有万元户,是我初二的同学,后来成为我堂嫂的施苗英的家里。据说当时的万元户,并非家里有这么多现金,而是折合了家里的动产和不动产。我堂嫂家是全镇有名的养兔大户,估计也包括了他们养的兔子。
如果说在现在值多少钱。最具可比性的便是粮食价格。那时我每周去粮站买十斤米,刻骨铭心地记得每斤米的价格是一斤粮票加一毛三分八现金。是的,单凭现金你是不可能买到粮食的。
因此,要用粮价来换算,自然还要对粮票进行估值。
在下王读初二的时候,我完全适应了当时的日子。尽管贫穷,但我有了对阅读和弈棋的爱好。简单说,因为精神上的需求,我已经需要有零花钱的生活了。初一刚开始的时候,我每周的零花钱是五分。下王镇里有很多小型瓜子加工家庭作坊,我们坐在教室里上课,空气里弥漫着五香瓜子的味道。去瓜子厂里买的话,五分钱,刚好是一汤碗,倒在衣服口袋里,满满的。初二,我的零花钱大概已经是每周两毛了。但还是不够用,我唯一能动脑子的就是省,往嘴里省。
那时我虽然个子不高,但胃口奇大。有一次,一个同学临时回家,要第二天才返校,叫我帮他从食堂取回在蒸的饭盒,里面的饭让我看着办。我拿到刻着他名字的一个腰圆饭盒,比我用的长方形盒子要高要大。我吃完自己的一铝盒饭,然后兵不血刃地享用了意外得来的大餐,结果是四个字,意犹未尽。 如此说来,为了有更多的零花钱,我得把本来就无法填饱肚皮的口粮——每周十斤米减少到九斤甚至八斤。
我已经搞不明白,我和徐中波同学是如何私下建立粮票买卖关系的。我毫不怀疑,中波对这些世事的了解要高于我。我们的交易虽小,但价格是波动的。现在我不是很确定地记得,一斤粮票应是换两毛人民币。如果按此计算的话,一斤粮食的现金价格是三毛三分八,也就可以换算出相当于现在大概多少钱了。我相信,不管这个数字有多大,肯定远远比不上那时“十二斤”所带给我们的惊天震撼。
叶岙李家到底有没有捡到飞机上掉下来的钱,捡到多少,尽管他家的几个孩子无论在和平中学,还是里东中学,总是被一次次追问,但据我所知,从来没有获得过肯定的答复。我,也亲自问过李家的一个孩子。李良潮和我同届不同班,长得木长木大,人极忠厚,似乎具备训练有素的良好心理素质。被我,当然肯定还有别的同学问过多次,他每次都不以为然地说没有。
尽管李家人一致守口如瓶,事情真相到现在依然是一个没有定论的悬案,但估计整个下王镇的人都相信这是真的。因为,后来又掉下了一只箱子,又被人欢天喜地捡走了,又是没有任何目击者。照着第一次剧本一样,县里又来人了。剧情此时开始反转,捡到的人马上交出了箱子。箱子已经被用暴力打开,里面不是钱,而是一个装着人头标本的瓶子。这事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第一次掉下箱子的真实性。可以作为旁证的是,过了几年,听说李家竟然买了新的蚊帐。而他家曾经是村里最穷的人家之一,吃饱都成问题。
记得一次放学路上,我和在梅坑上学的同村人难得地一起回家,大家说着说着又说到了这个捡钱的故事。我表哥吴德灿非常权威地总结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但我相信,如此一夜致富的荒诞梦想,在那时,估计也就一闪念而已。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要走出大山,学习冯安才是人间正道。

南面的冯安是整个下王镇“读书读出山”的传奇,不仅出山,还漂洋过海了。去下王读书前,我听父亲适时说起过。他听上去有板有眼的讲述里缺乏种种细节的描述,让我只看作是一个泛泛的励志故事。
当我在里东中学再次听说冯安的时候,感受到气势上有种席卷的味道。任课老师,还有我们高届的学长,都会津津乐道地说起,他们说的时候彷佛说的就是自己的兄弟。他们说冯安是日本早稻田大学的留学生。第一次听说这个学校的名字,我心里充满狐疑,以为这个大学是研究早稻的。既然研究早稻,这么远跑到日本去干吗?我们下王镇虽然稻田不多,但供研究还是足够。我隐隐知道这样的理解肯定不对,这个疑问于是一直藏在心底不敢启口。很久以后才知道,这是所了不起的大学,而校址原来是一片稻田。直到本文初稿写就时,发给冯安弟弟确认,他纠正道,原里东中学老师说在早稻田大学留学并不正确,应是大阪大学。我翻江倒海操心了三十年,才知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说到冯安,必须说到他家里的穷,也只有穷,才能让他读书的天赋和刻苦显得更有卓绝的价值。
初二我留了一级,有机会和冯安最小的弟弟冯贵同届。到初三的第二学期,分班后我们成了同班,在一起时聊起过他的大哥,不过并没有深入,仅止于在他低调谦逊的言说中我们充满着羡慕。
直到毕业28年后的前几天,我们一起吃饭。我拿一个听来的传闻向冯贵求证,听说你哥哥当年去城里上学,是走着去的。为了省鞋子,经常提着鞋光着脚走路。
这样问的时候,我想起了一句古诗,“应怜屐齿印苍苔”,而冯安是“应怜屐坏赤足行”。
冯贵并未正面回答。他只说,我家当时确实穷,有一年快过年时断粮了,父亲走十几里路去亲戚家借米。那家亲戚用米在喂鸡,却没有借米给我父亲,他是抹着泪回来的。我家是以前农村里的泥房子,只有一层,但上面有梁,架上板就可以当二楼。父亲就把梁锯下来,卖掉了……
这份决绝,比较起来,接近于我父亲说的“只要你会读书,卖了屋也给你读”。里面的深刻含义,几乎是“日子不过了”的孤注一掷式的勇敢和悲情。
问题是在那个吊诡的时代,读书不但要看成绩,更要看家境。冯家是南面村里的“倒挂户”,冯安没有离南面最近并又是当时区里最好的中学——里东中学就读的机会。冯父四处奔走,认识了当时区教办主任徐林土,再在俞元尚的帮助下,去卮山乡中读书。
显然,一个小镇上出现一个“读书种子”,并不仅仅是这一家人的事情。
卮山乡中在前岗村,南北面到前岗可谓路途遥远,远比青岩到下王要远。按照当时的情况,冯安必须每天徒步往返。是好心的元尚,让冯安住在他的家里,总算顺利完成了几年的学业。
前岗毕业后,冯安考上了令人羡慕的师范,一夜之间就可跳出农门,十年寒窗终于苦尽甘来。这时,一直关注和支持冯安读书的徐林土发话了,三个字,不去读。冯安真的没有去读,而是继续复习,准备第二年重考。
徐林土,曾经是下王镇的父母官,后任嵊县法院院长,官至绍兴县人大主任,是一个地方能员,爱才,极重乡谊。是他,断然绝了冯安去读师范的念头。当我听说这个事情后,始终想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可以爱才爱得如此霸道,而又如此有远见。
正是他的霸道,开启了冯安真正的“出山”之路,超越了一个农家子弟普通意义上的跳出农门,成为浙江大学高材生,尔后远涉重洋,求学东瀛,最终成为下王镇一代代学子心目中身边的传奇。
张爱玲写《倾城之恋》,只轻轻一句,“是香港的沦陷成就了她”,“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一句足以抵得上万千兵马,杀尽读者心中的百般矜持。这让我想到,世界不是孤立的。在那个时代,也是整个下王在成全冯安。没有借米给冯家的那个亲友,也许他有不得已的难处;与冯安无亲无故的俞元尚、徐林土诸位贤达,除了物质,他们提供了更多道义和精神上的支撑;还有那几根被锯下来卖掉的梁,一双被提在手中的鞋子,何尝不是成就冯安的主角。

如今,这些主角安在?
冯安,当今计算机互联网领域领军人物,他是大多数下王镇读书人梦想成为的人物,但他的梦里却是南面的山水,是徐林土、俞元尚等乡贤的身影。
徐林土,这个下王镇的强人,荫泽乡人无数,惜只闻其名而无缘识得其人,前年驾鹤而去,享年61岁,称得上是英年早逝。
据悉冯安得知徐林土已故,借故来北京出差,万水千山地特意到他坟头,磕头跪拜,泣不成声。
元尚呢?元尚已届望九之龄,垂垂老矣。这是芳芳告诉我的消息。
芳芳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喝着前岗灰白。她说,我喝的茶都是我妈在谷雨当天采摘、炒制的。她强调了一下,多年来一直如此,我妈只给我喝谷雨茶,我也只喝谷雨茶。
这让我心里狠狠咯噔了一下,有种无法言说的痛感。我父亲在2003年初秋被查出是胃癌晚期,腹腔中有一个直径十六公分的肿瘤。第二年春天,由于一直服用中药,疼痛尚未全面爆发,还能自如走动。生活能自理的他就惦记着回青岩,要为我再晒一回笋干菜。当我百般阻止时,他终于在一天清晨不告而别,从城里孤身回到了青岩,腌菜、拔笋、烧煮、日晒……整整忙碌了二十几天,才带着大袋战利品兴高采烈地回到城里,袋子里有笋干、笋干菜、烤笋,选用的都是最好的笋,每一种都干干净净,精精神神。看他被晒黑的脸上充满放下一桩心事的喜悦,我的内心被泪水冲涮得沟壑纵横,表面上依旧轻松地和他分享这份成果。后来的事实证明,父亲亲手为我晒笋干菜,果成绝唱。
笋干菜我百吃不厌。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浪迹青海、河南等地,父母都叫人给我寄过笋干菜。逆旅之中,想家之时,我就用开水泡着喝,一边喝一边看着笋干菜汤里映照出故乡的山河岁月,以慰思亲之情。
对父亲我是充满愧疚的,在他生命中倒数的十几年时间里,离群索居独自住在青岩家里,我未能承欢膝下尽人子之职,在当今的社会环境里,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过分。我未能释怀的是,我曾经向父亲提过一个过分的要求。
德桂家买了辆自行车,凤凰牌的,他父亲托了镇里的关系才买到。进出青岩村大路有四条,没有一条是公路,而路与路的区别只有陡和更陡的。既然骑不了,德桂爹就把自行车背上了青岩,这大有“黔之驴”的味道了。
我在下王读书,周中偶尔要回家,就向同学借一辆自行车,骑到山脚下的梅坑村,停放在我表姐夫家里,只需再走上五里上坡路就能到青岩。一辆自行车,对我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
有一天,我犯了浑,对父亲说,你不如德桂爹,都买不起一辆凤凰牌自行车。正在干活的父亲瞬间黯淡了,就像一间房子,中间的那根大柱子突然被抽走,屋顶将坠未坠。他的目光中没有一丝怨言和愤怒,只有愧疚、自责和无助,像沉到了内心里黑暗水底的一块生铁,到现在还烙着我。
站在时间的窗口,回望三十年前、乃至四十年前的下王镇,可谓地力已尽,人力亦已尽,父辈们需要极其勤劳才能养活我们。再要供一个个孩子上学,无疑在他们承受能力之外。饶是如此,他们变着花样,让我们吃着“廿四碗”,且大多数人都能完成初中学业。
这样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人会视为是“伟大而静默的爱”,包括他们自己,乃至我们这些受惠者,都觉得是天经地义。最终的结局是,他们竭尽所能把我们送进了城里,却把衰老的自己留在了村庄里。在村庄不可避免的荒芜化中日渐老去时,他们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不断地重复耕作,目标变得明确和纯粹,为城里的子、孙提供足够他们食用的放心粮食和蔬菜。然后就是,一次次在节日里地老天荒般等待孩子们兴高采烈地回来,短暂的相聚后,忍看我们候鸟般、义无反顾的再次离开。
这中间显然有个不可忽略的过程。倘若我们中间有人试图留在村里,父母和村里人势必会以为这孩子不求上进,没有出息。当我们自愿或者被动进入城里,不少人却心怀深厚的自卑,为自己土得掉渣的名字、浓重的下王镇口音和粗陋的习惯而自卑,总以为穷乡僻壤的故乡是自己不够光彩的过去和负担,总是试图模仿所谓城里人的优雅。对父母拿到城里,或者回村时不得不带来的藠头、苋菜、青菜……渐渐地很不以为然,全然忘记它们是少年求学记忆里的“廿四碗”之重要组成。
当我们发觉到这些蔬菜珍贵之时,大抵已为人父母。总算也并不晚,至少故乡还在,高堂尚健,尽管颇有夕阳西下的挽歌气息。于是,只要可能,大家开始频繁地往返于城乡。对于幸福的芳芳,除了只喝谷雨采摘和炒制的茶叶,还有精美绝伦的藠头。
在芳芳母亲的生活仪式里,藠头必须是早一年的八月种下,不用任何肥料,而采挖的时间必须是次年的端午节,宝贝得和人参差不多。腌制过程中,除了放一点盐,不放其他任何调料。一周以后,一颗颗晶莹剔透,闪亮着时间和亲情的光泽。
至于腌笋,芳芳的母亲必定亲自去前岗村子对面的野山里挖,深山冷岙里潜在着毒蛇出没的风险。笋得是黄壳笋,即使腌制时间稍长,也不会轻易服软。
于此,有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已经清晰呈现,藠头、腌笋、笋干菜、霉苋菜、腌白菜、霉豆、腌萝卜头等等,这些廿四碗的主菜,不是腌制就是霉干,无一例外是偏咸的。而往上溯,富饶、物产丰盛的浙江,菜系给人的印象属于相对清淡一类,但是包括绍兴在内的地方菜系,却又多口味咸重。绍兴同乡鲁迅先生怀疑浙江人祖上遭过极大的灾荒,才会传下这些干咸臭食品。对此,作家阿城认为不是,而是由于战乱迁徙,因为浙江并非闹灾的省份。“中国历史上多战乱,乱则人民南逃,长途逃难则食品匮乏,只要能吃,臭了也得吃。要它不坏,最好的办法就是晾干腌制,随身也好携带。到了安居之地,则将一路吃惯了的干咸臭保留下来传下去。”
可以得到印证的是,据《剡东童氏宗谱》记载:唐僖宗朝浙江山河节度使童良玉因避黄巢兵乱,迁来世外桃源的剡东游谢乡下王。下王原名王村下畈,童姓移居后,始改名。
宓氏,源自伏羲一脉,周朝时被灭国,转徙至河南山中。宋氏南迁时,祖上随驾到了杭州。后因不满朝堂腐败,辞官到了剡溪。我们这一支,后迁慈溪、余姚,最终从宓家山、高山到青岩,迁回到了嵊州。
看来阿城所言不谬。这二十四碗里原来深藏着二十四史。
合上史书,我们读到更多的是,父爱如山,母爱如川,在他们的操持和坚守中,二十四节气里川流不息的生活充满着庄严而又隐秘的仪式感,让人心生敬畏。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奢侈。
食物的奢侈,显然是来自于懂得。下王镇“廿四碗”主材都是山上出产,虽然由于地处山区,相对平原里的农作物生长时间稍长,但终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比之江河湖海所产,各有精彩。若有不同,也只是我们的人为之别。其实只要善待每一样食物,食物也必贡献自己最为精彩的滋味。
芳芳的母亲显然是一个真正的懂得者,也正因为如此,除了她的儿女,修葺了前岗著名建筑俞丹屏先生故居——“俞家大院”的老板,每次回到村里也一定要吃一餐她的菜才走。言下之意是,没有吃过这样一餐地道前岗滋味,就不算回到过故乡。
故乡不仅仅是房子、河流和山川,是记忆中的人和事,还有那一碗碗实实在在的山里菜。如此,吃着“廿四碗”长大的人有福了,他们知道如何像下王镇的藠头一样清清白白做人,像山间的竹笋一样节节长高。吃过“廿四碗”的人,知道每一碗都是家族和生命的史书,因此不管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那根栓着灵魂的线永远被故乡拽在手中了。
而我,已经感觉到这根线不时在被拉紧。元尚老了,我们的祖辈、父辈们老了,故园荒芜了,何日归去啊?就像小时候,背着书包,走路回家,轻推柴扉,生起袅袅炊烟,烧起“廿四碗”,在明月夜里,和“父母堂前话桑麻”。
当月上中天,夜深人不静时,会不会悄然发现,原来,我们从没有离开过。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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